据新华社杭州7月30日电(记者 裘立华) 浙江今年新出台《浙江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试行)》,规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的,一律不提拔。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浙江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吴顺江说,“这既是干部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
具体操作中,浙江对干部“德”的考核考察一般与民主测评同时组织实施,通过设置正、反两方面评价指标,开展正反双向测评。其中,正向评价指标中,把“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作为一级指标,每项指标设置若干评价要点;反向测评指标中,选择当前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负面现象作为评价指标,共设置“不敢坚持原则、做老好人”等15项内容。
吴顺江表示,对德方面不达标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不予提拔;对负面反映多、但又一时查不清楚的,也慎重使用。
今年,台州等市已开始对在德的考核评价中发现德行不好的干部中止提任程序,对反映较多、但又一时查无实据的拟提任干部作出暂缓使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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