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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遇教育培训乱象 补习不及格辅导乱收费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7月31日06:16
  中广网北京7月31日消息(记者刘黎) 近日,北京的陈女士向中国之声反映,她的女儿在海淀区的一家培训学校补了一年英语,高考时,英语成绩仍然不及格,课时没上完,陈女士想退费,学校却百般为难,迟迟不予解决。

  高考成绩公布,陈女士的女儿以564分的成绩被首都经贸大学录取,虽然考上了大学,可英语满分150分,陈女士的女儿只得了82分。高三一年,花大价钱在北京优胜辉煌教育专补英语,这钱算是打了水漂。优胜教育海淀黄庄教研中心的校长闫复军一再强调,成绩没及格,这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

  闫复军:“教学是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我们也不可能说我们老师各方面怎么样,各方面的因素,有孩子,有家长,有社会、学校,各方面因素造成的。”

  虽然补课成绩不理想,但高考已经发榜,女儿也上了大学,陈女士不想再追究补课效果。只是课时没上完,优胜教育应该依据合同退还部分补课费。

  陈女士:“通过他那儿的会计核对以后,说我还剩下36个课时,一个课时200元,应该还剩7200块钱。”

  退款的依据是一份双方去年6月21号签订的合同。记者看到,合同首页“课程类别、时间和费用”一项清楚地写着,优秀课程辅导128小时,标准价每小时200元,总价25600元。陈女士回忆,签合同时,她只知道校方提供一对一辅导,具体合同的款项,她确实没有细看,工作人员也没对合同做任何解释。

  陈女士:“一手交费,一边在填这个单子,而且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跟我们讲过这个里面需要收些什么费用,费用是多少,我们是一概不知。”

  按照孩子在其他教育机构上辅导班的经验,陈女士很自然地认为,收费依据就是课时的多少。既然校方说还有36节课没上,每节课200块钱,退款自然是7200元。为了拿到退款,陈女士和她的先生几次与优胜教育校方交涉,过程可谓是百般曲折。

  陈女士:“一开始他是说,最好找一个别的一个家长,到这儿来,把你的这个课时买了之后,你的钱就很快能拿得到了,如果要不行的话,你到我们财务这儿来,就只能拿到2080的费用。”

  为何优胜教育拿出的退款方案只有2080元?他们的依据是合同的“其他约定第二款”,这一条款明确,“乙方所付课程辅导费中,包含学杂费占总费用的20%,学杂费为一次性收取费用,不在退费范畴。学杂费包括:建档及课程跟踪管理费、电话答疑及网络平台使用费和个性化教学资料费。”既然陈女士交的是25600元,扣除20%的学杂费5120元,学校该退还陈女士的就是2080元。

  仔细研读合同后,陈女士疑惑了。她当初按优胜教育的要求交的25600元,恰好是辅导费的总数,如果孩子把所有的课时上完了,学杂费岂不是一分钱都不用交?没上完课,反而要交全部的学杂费。陈女士觉得合同本身就有矛盾。带着疑问,她又去和优胜教育交涉此事。

  陈女士:“36个课时,应该退我们7200元费用,但是你们还要在这7200元里扣掉5120块钱,最后我们只能拿到2080。”

  闫校长:“合同怎么写的,在合同的条款里写得非常清楚。”

  陈女士:“合同我们看了,合同不是这么扣的,如果我只剩下10节课,都不够你扣这个费用,我还得倒贴给你这个钱。”

  陈女士从优胜教育了解到,从去年9月1号起,关于收取学杂费的条款已经取消。记者跟随陈女士到优胜教育,提出比较一下现在的合同文本,校方拒绝提供。

  闫校长:“这个合同和你当初的已经不一样了,有调整。”

  陈女士:“我们看一看,可不可以?”

  闫校长:“不是,和你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再往5年前看,单价还不一样呢。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政策。”

  目前,双方的矛盾集中在费用究竟该怎么算上。陈女士给记者拿出两份她和优胜教育签订的合同,一份是去年3月份签的,50课时,每课时190元,总计9500元,另一份是去年6月份签的,128课时,总计25600元。这两份合同在时间上是顺延关系,也就是用完3月份签订的50课时,再启用6月份签的合同,共计178个课时。按优胜教育提供的课时统计表,陈女士核算了一下,女儿一共上了104个课时,优胜教育该付的退款应该是74个课时的辅导费,共计14800元。

  到目前为止,双方商议退款的基础仍然是6月份的合同,校方并未考虑陈女士的前一份合同。周五,陈女士一家再次去找校方,该怎么退钱,仍然没有说法。

  周先生:“不是退多少钱,是那个计算方法,咱们怎么算。您那天说也可以协商一下,有那个意思后来,是吧?”

  闫校长:“嗯。”

  周先生:“我就想问问您,最终您要给我解决是按什么方法来计算?”

  闫校长:“这个东西我还得跟我们领导沟通沟通,回头再答复您。”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陈女士遇到的难题并非个案。目前教育培训机构确实存在为获利夸大宣传、有意误导、设置合同陷阱等问题。去年,《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明确,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该由工商行政部门管理,具体落实还不到位。另外,熊丙奇呼吁,教育服务行业也该有自身的行业标准,监管乏力的现状亟待改变。

  熊丙奇:“如果你本身这个地方教学条件很简陋很差,跟你招生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有很大差距,教师的质量也是和招生时说的有很大的差距,学生评价也很低,这个就可以视为不合格的。”

  陈女士的课时退款什么时候能够合理返还,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乏力的现状是否能有所改善。中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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