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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强行加入“黑车”团伙 涉嫌非法经营被捕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陈国栋 王萍 邓贵文
2011年08月01日03:24

  今年47岁的何莉(化名),曾是万州区经营出租车的个体老板。当她的出租车达到报废年限后,买来新车,强行加入“黑车”团伙,后来又自立门户经营“黑车”。日前,何莉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万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介绍,2009年9月底,何莉经营的出租车到了报废年限。她未能换到新的出租车指标,还把自己手中的指标也卖掉了。她无事可做,便借来朋友的小车四处游玩,认识她的人便问她是不是在跑“黑车”。

  何莉觉得跑“黑车”也可以找钱,立马以按揭的方式买了辆帕萨特轿车。她没有客源,经多方打听,得知潘某(另案处理)在经营“黑车”。何莉找上门去,要求加入,但潘某迟迟不予答复。

  “不让我加入,我天天就到运管处,天天到高速公路出入口盯你们的车,然后叫运管部门来查……”何莉事后交代,她的一番威胁吓住了潘某,潘某只好让她加入,在万州区至主城区之间从事非法客运。

  何莉跑了一段时间的“黑车”后,很快悟出了其中的“门道”,随后暗中培养自己的客源市场。

  2010年2月,潘某发现何莉私自拉客后,将她开除,何莉便从此自立门户。她借鉴潘某的方法,大量印制“渝万商务旅游”名片,四处散发招揽顾客,主动找上门加入她“黑车”业务的车主也在逐渐增多,“最多的时候,何莉旗下有十五六辆小轿车在非法营运。”承办检察官介绍。

  承办检察官称,何莉利用以前跑出租车的关系,雇请许多出租车驾驶员和“羊儿客”在万州区的各个车站、码头、重庆市菜园坝火车站等地帮忙拉客,并固定给予报酬;她还负责接听顾客的电话、记账、安排发车班次、安排“黑车”驾驶员接顾客、放哨(主要是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地段观察有无运管人员执法)、印发名片、协助车主处理运管部门罚款等诸多事宜。

  检察机关介绍,何莉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道路客运班线许可资格的情况下,通过收取10000元入伙费、5000元风险抵押金以及每月300元、800元、1200元不等的电话费、辛苦费等方式,擅自组织联营十余辆不同类型的非经营性小型汽车,在万州区至主城区之间的往返线路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活动,获取非法暴利。

  7月15日,公安机关以何莉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批准逮捕。

  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王萍 实习生 邓贵文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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