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媛)夫妻吵架,丈夫一抬手将劝驾的小舅子挥倒在地,造成7级伤残。近日,大兴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文龙有期徒刑四年。
据李文龙的妻子小颖(化名)称,去年5月1日,夫妇俩在娘家吃完晚饭后,聊天时发生争吵。据目击者证言,小颖的弟弟小伟(化名)此时走来对李文龙说,“你们要吵回家吵去”,李文龙说,“我们两口子吵架,你甭管。”
目击者称,小伟走到距李文龙不到一米的距离时,李文龙忽然抬起右手,手背打中小伟脸部,后者倒地时头部撞到了客厅的地面上。
事发后,小伟除嘴角流血,还口吐白沫,家人报警并请120将小伟送医。医院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立即对小伟进行开颅手术,经司法鉴定其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程度为7级。
事发后,李文龙在现场等待,被警方控制时也没有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法院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同时赔偿小伟医疗费、误工费等三十六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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