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王小磊 记者 朱麟华)从店里偷了一条裤子,放在自行车上去厕所,当她出来,发现自行车和刚刚偷来的裤子不见了。7月31日,高某再次路过这家专卖店时,被店里服务员发现并报警。昨天,姜山派出所对高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
专卖店里偷了一条裤子 高某今年30岁,贵州人,来宁波还没多久,打算在姜山找一家企业干活赚点钱。一周前,闲着无聊的她来到人民路闲逛,路过一家耐克专卖店时,发现店里有很多顾客,想想天气也比较热,她就想进去看看。走进店里,她立即被放在衣架上的一条藏青色中裤吸引,便趁服务员正忙着招待客人时,偷偷将这条裤子塞进包里,之后悄悄溜走。
上个厕所裤子车子全没了 高某出门之后便将包放在自行车上,打算快速离开事发地点。她上车后走了没多远,看到路边一个厕所,就打算进去方便一下,于是急忙将自行车停在路边,连包也没来得及拿。然而当她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出厕所后却傻了眼,包没了,自行车也没了。
无奈之下,高某只得步行回到暂住房,也不敢告诉别人自己的“遭遇”。
她根本不认识裤子的牌子 一星期后,高某已将这件事情淡忘,当她再次经过这家商店时,被专卖店里眼尖的店员一眼认出,并报了警。
在姜山派出所,高某“委屈”地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并表示自己根本没有穿过裤子,裤子才偷来,就被别人偷走了,自己还搭上了一辆自行车。当民警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字的时候,高某握着笔半天都写不出一个字。经询问,民警才了解到她根本就不识字。根本不知道裤子上的“钩子”代表了“耐克”。当高某得知这条裤子价值349元时,吓得连话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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