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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留念“裸照”索要分手费 不伦恋终酿苦果

来源:大江网
2011年08月02日09:02
  大江网讯(记者张愉 实习生陶艳有夫之妇朱某与比自己小近10岁的老乡李某保持不正当关系一年半,“热恋”时李某用手机拍下朱某裸照“留念”,这些裸照最终成了李某敲诈朱某的“法宝”。8月1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李某因敲诈不成实施强奸被南昌西湖刑侦六中队刑拘。

  今年7月21日上午9时许,朱某(女,1973年生,青云谱镇人)报案称,在7月20日18时许至21日上午8时许,自己在西湖区洛阳路的某招待所308房间,被李某多次强奸,并被限制人身自由和打伤身体多处。经过进一步了解警方获悉,朱某是有夫之妇,一年半前与同镇的无业男子李某(男,1982年生,盗窃、抢劫罪刑满释放人员)认识后,保持了一段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在此期间,李某用自己手机拍摄了朱某裸照作为“留念”。

  今年6月初,朱某与李某关系被其丈夫魏某发现之后,朱某与李某断绝关系,但李某一直对朱某纠缠。7月初,李某将朱某的裸照发给魏某,并以散布裸照相威胁,多次向夫妻俩敲诈“分手费”2万元。7月20日,朱某打电话给李某想解决裸照事情,李某谎称照片在宾馆里,将朱某骗至招待所,并对其多次实施强奸。

  了解情况后,警方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及时提取了现场及被害人朱某的痕迹物证送检,并对招待所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和调取监控。通过外围调查之后,民警传唤李某讯问。审讯中,李某百般抵赖,说两人发生关系纯属自愿,并拿出手机,展示自己与朱某以前的合影证明“清白”。最终,警方在李某的手机中找到其发送给魏某的裸照和敲诈电话录音,并从李某身上发现提取了被朱某咬伤和抓伤的痕迹。结合先前已获取的证据,警方进一步加大审讯力度,在铁的证据面前,李某不得不承认了对朱某敲诈不成,遂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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