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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人9200元买8瓶假茅台 工商所出面终退款

来源:山西都市报-三晋都市报 作者:张琦
2011年08月02日10:54

  本报讯 (记者 张琦)近日,一位四川商人来并进行商务考察,在柳巷北口一商店内花9200元购买了8瓶53度的贵州茅台,打算招待客户。谁知美酒刚刚下肚,大家却觉得此“茅台”味道不正,怀疑为假酒。招待客户竟然用假酒?自觉丢面子的四川商人遂立即向辖区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7月底的一天,太原市工商杏花岭分局五一路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一消费者电话投诉,自称在杏花岭区柳巷北口一商店内买到假“茅台”。五一路工商所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调查了解。得知该消费者姓青,四川南充人,此次来并主要是进行商务考察。当日下午,他在柳巷北口邢某经营的商店以每瓶1150元的价格买了8瓶53度的贵州茅台酒用以招待客户朋友。晚上,青先生和客户朋友在打开喝酒时才发现这瓶茅台酒味道不对,怀疑是买了假酒,便没有再喝。

  本想盛情招待客户的青先生,被几瓶假酒搞得很没面子。次日上午青先生找到商店老板,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然而,商店老板邢某拒不承认,双方为此发生了口角。气愤的青先生立即拨打了110和五一路工商所的投诉电话。经过工商和民警执法人员的现场协调,邢某把9200元货款全部退还给了消费者。据邢某讲,该酒是经亲戚介绍从别处临时调过来的,自己也不清楚酒是否有质量问题。最后,茅台酒厂家专业人员对青先生购买的茅台酒进行了鉴定,结论为“上述送鉴样品不是我公司生产”。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类产品时,应尽量到大型商场、超市或正规专营店;购买时应要求经营者出具与其营业执照相符的正式发票,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日后维权;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即拨打“12315”电话及时投诉和举报。

(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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