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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雨天猝死路灯下 主管部门否认漏电故障(图)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燕赵晚报 作者:王彬
2011年08月02日12:04
事故就发生在这根路灯线杆下面。 本报记者 王彬 摄
事故就发生在这根路灯线杆下面。 本报记者 王彬 摄

  本报讯(记者 王彬)昨日上午,邢台沙河市居民张先生站在一根路灯线杆下面,心情异常沉重。24日晚上,他的父亲在大雨中涉水经过这根路灯线杆时,意外倒地身亡,并导致一名营救者被电流击伤。然而,当张先生向城管部门讨要说法时,对方却称供电线路漏电保护装置未出现异常。目前就死者猝死原因,已有相关部门按程序展开调查。

  事发:老人雨水中意外身亡

  据张先生介绍,其父亲今年61岁,生前在沙河市太行街东段路北开办了一家自行车维修店。

  7月24日晚上10点多钟,一场暴雨过后,街道上的积水达到了一尺多深。当时,张老汉看到雨势减弱,便独自一人穿越马路,想回路南的住处。可是,当他走到路南侧的一根路灯线杆下面时,突然身子一歪,倒在了雨水中。

  附近居民见状,纷纷跑来营救。跑在最前面的一名小伙子,刚一摸到老人的脚,立即栽倒在地。他挣扎了几次,才逃到了距老人较远的地方。因为怀疑水中带电,众人一边报警,一边借助板凳、铁锹等绝缘物品,将老人推到了安全的地方。

  当天夜间11时许,张先生的父亲经抢救无效死亡,病历中显示为“猝死”。而那位勇敢救人的小伙子石强,因为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也被人们送往医院救治。

  据医务人员透露,石强体内的多个器官受到电击出现病症,必须进行一段时间的治疗才能恢复健康。另外,如果流经患者体内的电流过大,很容易造成心脏衰竭或心率失常,由此在很短时间内出现死亡。

  答复:漏电保护装置未出现异常

  张先生认为父亲是因为路灯线漏电而死亡的,事后多次向当地电力、城管等部门讨要说法,并要求给予经济赔偿,结果均遭到拒绝。

  城区路灯的主管单位沙河市城管部门认为,老人的死因不明,责任无法确定。

  该部门负责人说,事故发生后,电力部门就停止了这一路段的供电。经检查,路灯供电线路漏电保护装置没有跳闸,也就是说路灯不应该有漏电故障。为保护现场,该路段一直还没有恢复供电,也未对出事的路灯进行安全检测。目前由于死者未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不明,所以不能盲目判定死者系因路灯漏电身亡。

  但是,为营救老人而受伤的小伙子石强却有另一种说法。8月1日上午,记者在沙河市医院找到了他。石强回忆说:“我当时发现有人摔倒在雨水里,没来得及多想就跑了过去。可手一摸到对方的脚,就全身打颤,四肢发麻,明显感觉到有一股吸引力。经过几番拼命挣扎后,自己才从水中摆脱出来。”

  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街头两侧的路灯均为金属线杆,约五六米高,没有歪倒现象。

  进展:各部门将按程序开展调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为张老汉意外伤亡事故涉及城区公共安全,已引起沙河市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各相关部门经过研究会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首先,公安局在征得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开展尸检工作,客观公正查明老人死亡的原因;安监局要立即安排人员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并与公安局取得联系,获取第一手资料。

  如果经过尸检,死者确因中电身亡,有关部门要在最短时间内确定责任单位。同时,城管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河北省十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认为,张先生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人死于路灯漏电,可以不用申请尸检,而是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城区路灯的主管部门,要求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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