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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就国内首部电梯安全立法征求市民意见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8月02日12:36
  中广网南京8月2日消息(记者杨守华 江苏台孙茂强)电梯发生故障,究竟该找谁维修?维修的钱又该由谁出?1日,南京市质监局举行发布会,国内首部电梯安全立法《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即日起向广大市民征集意见。

  目前南京市有3.5万台电梯,按照这几年年均增长20%的幅度计算,到2020年就将达到10万台。南京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副处长李朝春告诉记者,随着一些年代较久的电梯进入故障高发期,这方面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其中90%都是由于电梯更新、改造、日常维保以及费用无法落实引起的,因此尽快出台电梯法规显得相当迫切。

  李朝春介绍,这个条例明确规定了要在商场、超市、学校等32个重点场所的电梯安装监控,并与电梯维保单位实现联网,“出现了电梯关人或者产生故障以后,如何能及时的解决,这些东西都需要网络及时的告知维保单位。现在没装的应该说还是比较多的,许多老旧小区还、一些小型的商场没有装。”

  对于如何避免电梯困人后不能立即得到解决的问题,条例中也做了规定,“电梯在困人以后,所有的维保单位必须在半个小时之后赶到。比如说你在江宁,那么市内的电梯,你要设个点,保证半小时之内赶到。电梯的维保单位我们目前是120家,我们还在立法中提出了,电梯的日常维保不能转包或者分包,否则要处罚。”

  如果不能及时到达,将处以1到5万元的罚款。此外,电梯的维保费用究竟该谁出呢?李朝春表示,“我们在立法中也提出来了,有维修资金的,从维修资金里面出,对于日常的运行费用,由业主向电梯的维保单位按时交纳。”

  市民可以登录南京市质监局或者南京市政府法制网站了解详情,也可以拨打83216315的电话反映自己对这个条例的意见。

  
(责任编辑:UN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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