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8月2日电(记者 钟新 通讯员 钟轩)四川籍女子邓会蓉在丈夫谭周彬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死刑后,竟“妻承夫业”,伙同情人疯狂贩卖、运输冰毒近1000克。8月2日,温州中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邓会蓉死刑。
2008年11月29日,谭周彬从四川省成都市通过客车托运近3000克冰毒至温州市贩卖,并于同年12月4日凌晨从温州客运中心提取毒品后返回其暂住处时落入法网。2009年5月,谭周彬被温州中院判处死刑。
后邓会蓉在阅读谭周彬寄来的书信时,发现谭均在“二”字上面画圈,便推测谭周彬暗指其二姐夫刘吉生也在温州贩毒,遂联系刘吉生商谈毒品交易生意。
2010年9月份,邓会蓉伙同其情人李勇与刘吉生约定在温州市交易冰毒1000克。同年10月11日,邓会蓉、李勇在四川省成都市从“阿强”处购得990.4克冰毒后,乘坐客车携带毒品至温州市,并于次日13时许来到温州市鹿城区葡萄棚住宅区刘吉生的租住处,将990.4克冰毒卖给刘吉生时被当场抓获。
此外,公安人员还在刘吉生的租住处查获其他毒品。
在法庭上,邓会蓉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声泪俱下,辩称自己是为了给丈夫争取立功线索才“以身试法”,但不能提供任何证据佐证;后在辩论阶段,邓又辩解自己家中尚有两个幼子,因经济所迫才贩毒。法官发现邓会蓉有关犯罪目的和动机的陈述前后矛盾,遂让其解释原因,邓会蓉当庭无言以对。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会蓉、李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为牟利向被告人刘吉生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刘吉生为贩卖而购买甲基苯丙胺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被告人刘吉生、邓会蓉均属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遂均判处死刑。被告人李勇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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