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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姐姐不满妹妹婚事逼其离婚 拐卖妹10月女婴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08月02日17:37
母女向办案民警道谢
  羊城晚报阳江讯 记者林福益,通讯员谭国色、胡小升、梁文栋摄影报道:记者从阳江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市一名愚昧的姐姐因为不同意妹妹的婚事,而把妹妹一个出生才10个月大的女婴抱走并先后转卖到东莞和梅州,阳江警方经过20多天的追查,于7月31日凌晨成功将被拐女婴从梅州市解救出来并送回阳江。涉案的魏某玲、赖某新、李某连、李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事件的始作俑者叫魏某玲,她的妹妹魏女士刚产下一名叫小依依(化名)的女婴没多久。7月6日下午4时许,魏某玲以带小孩外出玩为借口,将仅十个月大的小依依抱走。当晚7时许,魏某玲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称自己已到了深圳,“把小依依送给别人了”,之后把手机关掉。次日晚上8时许,魏家父女向江城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报案。阳江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破案,很快发现魏某玲藏身在东莞市大朗镇。7月15日,专案组民警赶赴该镇,在省公安厅支持下和东莞市公安局协助下,将魏某玲抓获归案。据魏某玲初步交代,她是因为不赞同妹妹与妹夫的婚姻,与家人发生矛盾,才想起卖掉小依依,想以此逼妹妹离婚。

  魏某玲抱走小依依后,坐车到了东莞市樟木头镇,找到她五年前在网上认识的一个叫“阿新”的男子,跟他说这名女婴是其妹妹的女儿,她妹妹现在身体不好且家里很穷,无力抚养小孩,要他帮忙找一个经济条件好一些的人家收养。阿新替她收下了女婴,给了魏某玲5000元现金。之后,阿新找到了嫁在樟木头的梅州市梅县隆文镇籍妇女李某,后者的妹妹李某连婚后多年未曾生育,一直想收养一个孩子。李氏姐妹给了阿新5000元“营养费”后就把小依依送回梅县老家,交给母亲抚养。7月29日晚上11时多,43岁的阿新(赖某新)在樟木头被警方抓获。

  7月30日早上6时许,三名办案民警带着李某连从东莞直奔梅州市梅县隆文镇,当天下午2时多,在当地派出所和村干部协助下找到了小依依。下午3时许,办案民警带着李某连和小依依从隆文镇出发,于7月31日凌晨回到阳江。

  林福益、谭国色、胡小升、梁文栋

(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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