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全欣 实习生曾嘉慧
通讯员王力夫 长沙报道
4人都是30来岁,想“出人头地”,但梦想被现实打破,他们想出干一票狠的:抢劫水泥厂。他们携带杀猪刀和枪,蒙面抢到108万元。不过,钱还没捂热,他们就被警方抓获。
昨天,陈勇、陈广等4名被告人因涉嫌抢劫罪在长沙中院开庭受审。面对检方的指控,他们称自己当时的行为“太冲动,很荒谬”。法院一审当庭宣判:陈勇、陈广被判无期徒刑,彭丰富获刑15年。而被告人邓普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投案自首,虽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
案发:108万办公室外被抢 2010年12月31日早上8点半,长沙县江背镇印山村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厂房内,女出纳陶某走出销售部的出纳室。同行的会计李某背着一个深蓝色的旅行箱,里面装有前一天收入的108万元现金,像往常一样送往几百米外该厂的办公大楼。
刚走出出纳室,几米远外的厕所里突然窜出两名男子,他们头戴毛线帽,口罩将面部遮得严严实实。一人拿刀,一人持枪拦住去路。持刀男先用刀柄重重地敲了一下李某的头部,然后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另一名男子迅速抢过装现金的旅行箱,跑向工厂大门。
门卫闻讯后上前阻拦,面对的却是锋利的刀刃和黑洞洞的枪口。蒙面男一路狂奔出厂门,早有一辆红色摩托车停在门外接应。蒙面男跨上摩托车,往水泥厂西北方向呼啸而去,很快消失了。
调查:两嫌犯藏在厕所伺机作案 “嫌疑人潜伏进厂到作案不到10分钟,实施抢劫不过10秒,显然是有备而来。”接到报警,长沙警方展开调查。通过监控探头,很快掌握到嫌疑人作案的整个过程:当日上午8时22分,两名嫌疑人借口上厕所,藏匿在女厕所等待时机。8时34分,当李某携带现金出来时,两名嫌疑人开始作案。
2011年1月1日,民警在长沙县星沙镇、春华镇将3名嫌疑人抓获。据了解,整个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嫌犯落网,耗时不过24个小时。此外,另一名嫌疑人邓普曾经参与谋划此案,但最终放弃实施抢劫,犯罪中止,也于2011年3月1日自首归案。
陈勇、陈广、彭丰富、邓普4人约30岁,均来自长沙县春华镇。
4人供述,2010年12月初,陈广、彭丰富与章某玩牌时,得知水泥厂营业部每日有大量现金流转,且防范措施松散,陈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遂向彭丰富提议抢劫。彭丰富同意后,两人还到水泥厂踩点。
庭审:都说当时太冲动太荒谬 随后,陈广纠集了邓普参与,还买了2把杀猪刀、3副手套、口罩、头套等作案工具。同年12月28日,陈广骑摩托车搭载彭丰富、邓普窜至水泥厂附近伺机作案。但当提款人员行至小桥附近时,邓普因害怕,向彭丰富示意中止抢劫,表示不参与抢劫,因邓普放弃,此次作案未实施。
第二天晚上,陈广、彭丰富商议后,纠集了陈勇参与抢劫,并要求其准备一支枪。
昨日,长沙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面对检方的指控,4名被告人均称想出人头地,找份好工作,但被残酷现实打破,还认为当时的行为是“太冲动,很荒谬”。
经审理,法院一审当庭宣判,4名被告人罪名成立,陈勇、陈广被判无期徒刑,彭丰富获刑15年。而邓普在去年12月28日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致其他被告人在此次作案中未进入实行阶段,系犯罪中止,且没有造成损害,主动投案自首,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作者:全欣 曾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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