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孙悉泰先后开了3家公司,互相掩护,借着经营葡萄酒的名目,6年时间涉嫌逃税2000多万,制造了全国葡萄酒类个案走私数额最大案。今天(3日),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此案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人侯爱文接受了本台记者的采访。
对于走私葡萄酒,孙悉泰并不陌生。早在2002年,他就曾因走私葡萄酒,被天津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他原来注册的公司也因单位犯罪而被注销。然而,被判刑仅仅两个月后,孙悉泰就“重操旧业”,而且作案手段更隐蔽,伪造报关、报检单据,低报价格、伪报品名、伪报成交……为了逃税,孙悉泰煞费苦心。从制造假章、假合同到逃避海关抽查乃至付汇都有着相当专业的操作手法。
检察官侯爱文:他是将一些大家不太熟知但是价值很高的名庄酒,直接低报,然后将拉菲拉图这些价值比较高的名庄酒伪造成价格比较低的,比如小拉都这些酒。而且他还把价格比较低的酒的价格稍微抬高一点,这样就使海关风险平台不是很注意。
从目前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来看,孙悉泰从2004年1月起便开始指挥会计孟利进行葡萄酒走私,而后来又注册的两个公司,经营内容全部都是违法犯罪活动。直到被海关查获。
侯爱文:现在国内进口葡萄酒的数量越来越大。海关部门去年年初专门对葡萄酒进行专项检查,先是发现他的一个小公司涉嫌走私活动,结果查查,牵出了逃税多达2000多万元的大案子。
检察官侯爱文透露,孙悉泰所走私的酒主要都是以网络零售的方式销售,销售价格相对较低,但仍可获得较高的利润。据他本人供述,通过走私红酒个人共获利400多万元。但是因为涉嫌偷逃税款2000多万,可能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刑罚。
侯爱文:这个案件涉及的是走私普通货物罪,因为他偷逃税额达到2000多万元,根据我国刑法153条的规定,偷逃税额达到50万就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以及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154条,应该被判处无期徒刑。
作者:孙莹
(责任编辑:UN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