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鹏)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昨天透露,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定于8月在香港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国债,其中:通过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面向机构投资者招标发行150亿元,包括3年期60亿元、5年期50亿元、7年期30亿元、10年期10亿元;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2年期50亿元。
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人民币国债,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担任发行及交存代理,协助办理招标事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人民币国债,由中行(香港)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担任联席协调人,中行(香港)、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渣打银行(香港)、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工商银行(亚洲)和建设银行(亚洲)担任联席牵头行及簿记行。继续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是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央政府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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