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8月3日讯 (记者 郭东亮 实习生 凌相杰) “成人本科毕业,却拿不到国家认可的毕业证!”近日,深圳网友胡小姐向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投诉,称她于一年前在湖南文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学校却不发给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
网友投诉:读了3年成教拿不到毕业证
据胡小姐介绍,她于2007年6月参加湖南文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会计专业的招生考试。08年1月入学时,湖南文理学院学籍部门核实了其大专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承诺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2010年7月,我要毕业时,学校重审学籍后,竟回复称‘大专毕业证有问题,没有毕业证拿’!”,胡小姐称自己一头雾水,不明就里。
“入学时,不是检查了我的大专毕业证吗?”胡小姐对学校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交了高额学费,费了两年光阴,没想到最后竟是这个结果!”
胡小姐告诉记者,后来,学校拗不过自己的“纠缠”,答应想办法借学校同名学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帮她办理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但后来,学校又变卦了,说‘那位同名学生也要升本,无法借用其大专毕业证’”
胡小姐称,她后来查实,其大专毕业证确实无法在国家教育网上查询到,“但是,在入学时,湖南文理学院就应该告知我。若提前告知,也不至于花费那么多钱和两、三年的时间”。
“我向省教育厅反映情况后,学校答应退还5000元学费,但是每次打电话咨询‘退学费’一事,学校总是和我打太极,直到现在还没退还!”
校方回应:当事人明知条件不符依然报考
8月1日,记者致电湖南文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籍部和主任。和主任表示,成人自考学生毕业时,要拿到本科毕业证,学生本人的大专毕业证书必须能在国家教育网上查询到。
“胡小姐的大专毕业证无法在国家教育网查询到,因此无法办理本科毕业证。”
当记者问及“学校在新生入学审核时是否存在遗漏”时,和主任称,2008年新生入学前,因工作条件所限,学校在审查学生学籍时,只查看了胡小姐的大专毕业证书,并未登陆国家教育网详审。
和主任告诉记者,2007年湖南文理学院招生规章中,已明确规定,自考学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必须能在国家教育网上查询到。
“胡小姐明知其大专毕业证书无法在国家教育网上查询,仍然报考并就读于本校,其本人要承担部分责任。”
对于“退还学费”一事,和主任称,学校愿退还5000元学费,胡小姐要返还学费发票,并签订相关协议书。
“胡小姐不满这种处理结果,又不愿和学校进一步沟通,以致事情拖延至今。”
省教育厅:可申请学历认证 或协商退款及赔偿
1日下午,记者致电省教育厅。负责成人教育的张副处长表示,成人教育专升本要求学生具备合格的专科毕业证书(可在国家教育网查到),而胡小姐的大专毕业证无法在国家教育网上查询到。
张副处长认为,致使胡女士无法拿到毕业证的原因有二:一是,学校没有仔细核查学生入学材料(不排除学校不愿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二是,学生自己没有遵照国家专升本的相关规定行事。
“胡小姐可向国家教育部申请学历认证,若通过,可获得国家正式大专毕业证书(学历认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提供需认证的证书原件(验)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交验本人的身份证)”,张副处长告诉记者,“胡小姐也可和学校协商退款以及其他相关赔偿”。
律师说法:校方应承担民事责任
8月2日上午,记者致电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李律师表示,学生与学校其实也存在着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即学生以缴纳学费为义务,以接受相关教育和依规取得匹配文凭为权利。
“本案中,校方在合同缔结之初,有基本的告知义务和审核义务。校方因自身疏忽导致失查,引起纠纷。”
李律师表示,虽然教育部门取得文凭的程序和条件不可能因此而改变,但是也不能免除校方应当承担的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相应民事责任。
对“学校欲冒名顶替办理毕业证”的做法,李律师认为,若在被顶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大专毕业证书为他人办理其他证件,校方行为就构成侵权。
目前,胡小姐和湖南文理学院正在协商,本栏目将继续关注此事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