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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天津8月4日电 (记者 王斗斗) 为落实司法公开制度,保证媒体记者能够及时旁听案件,全面采访报道庭审情况,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今天首次在审判法庭设立记者旁听席(上图)。据悉,这也是天津法院首次在审判法庭设立记者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及《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和平区人民法院于8月3日下发了《关于在审判法庭设立记者席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的工作意见》。
意见要求,全院各部门应当深刻认识设立记者旁听席对于促进法院工作、加强普法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意义,要自觉为新闻媒体记者旁听、报道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保证社会公众通过新闻媒介及时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推进阳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