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港讯 (见习记者王艳群 通讯员 梁法贵 王莉)2011年8月2日,吴某等9人因拦路抢劫被贵港市港南区法院判刑。他们在一次聚会饮酒后合谋抢劫,结果全部落入法网。令人叹息的是,他们当中的一个,还有大学本科学历。
今年1月17日晚,26岁的贵港市港南区瓦塘乡鹿山村青年吴某与同乡的苏某及未成年人阿飞等9人,一起在瓦塘乡街上的阿先啤酒城饮酒。1月18日凌晨,吴某提议大家一起再找点“事”做,好好弄点钱用。
1月18日凌晨1时许,吴某等9人窜到港南区瓦塘乡至木格镇公路南山村路口处,他们有的手持木棍,有的将两辆摩托车拦在路中间,阻拦过往车辆。
当天凌晨2时许,一辆面包车行至此处被迫停下,吴某等人手持木棍逼索钱财。司机被迫掏出100元,才得通行。有一辆大货车的司机曹某拒绝给钱,竟被砸烂车窗。当晚,吴某等9人先后对3辆路过的车辆多名司机进行抢劫,共抢得400元钱。1月20日,港南区警方将吴某等9名抢劫团伙成员全部抓获。
据负责审理此案件的梁法官说,令人叹息的是,9名罪犯中的吴××还是大学本科毕业的。他们均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所以酌情从轻处罚:除阿飞外,其余8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而阿飞犯罪时还不满18周岁,所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