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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邮件携带4枚穿山甲鳞片 移送海关处理(图)

来源:亚心网 作者:吕淑华 魏宁
2011年08月05日11:29

  

 

 

 

  亚心网讯(记者 吕淑华 通讯员 魏宁)穿山甲属于二级保护动物。近日,它的残骸竟然通过邮件寄到中国。

  8月4日,记者从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该局同乌鲁木齐海关在乌鲁木齐国际邮件中心对入境国际邮件进行检疫查验时,发现一件来自巴基斯坦的包裹内装有鱼翅、穿山甲皮等动物残骸,均属禁止进境物。其中,有鱼翅18块,重8.5公斤;有穿山甲皮张1张以及穿山甲鳞片4枚,重0.45公斤(见图)。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此类物品属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产品,其中,穿山甲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的物种,属于二级保护动物,为严格限制进境类物品;鱼翅是国家明令禁止邮寄入境的水生动物产品。因上述邮寄物涉嫌走私,已移送海关缉私局处理。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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