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撞围挡园长身亡
家属起诉车辆所属公司等 索赔102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李奎实习生张杰)校车超速撞上工地围挡,钢管当场刺死幼儿园园长刘某。刘某家属将校车所属公司和该车承包人告上法院,索赔102万余元。日前,此案在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
2011年3月14日,一辆从丰台青塔开往门头沟永定镇的幼儿园校车上,司机尤某运送了81人(超载31人),其中包括腾龙双语幼儿园园长。
校车行驶至门头沟区108国道时,尤某超速行驶导致校车失控撞向马路右侧的施工围挡。支撑围挡的钢管刺穿园长身体。事故还造成一名儿童死亡、三名儿童受伤。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尤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后园长家属将校车所属公司和该车承包人王某诉至法院,并索赔共计102万余元。
车辆所属公司认为,尤某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支付过工资,对尤某声称是公司员工并不认可。另外,车辆承包人王某也不是公司职工,只是把肇事车辆挂靠在公司。
法庭上,被告汽车租赁公司还出具了一份与王某的承包合同,上面明确规定发生事故后王某负全责。而王某也指出公司收取了1000元的车辆管理费。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庭后采访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汽车租赁公司的代理人。
当问及肇事车辆挂靠在公司是否合法时,该代理人表示,这种挂靠严格来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现象还是大量存在的。
据了解,这起车祸发生后,汽车租赁公司向两名死者的家属各支付了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