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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率先在全国建立廉洁城市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8月08日04:14
  本报深圳讯 (记者阮晓光)昨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对外公布,勾勒出建设廉洁城市规划的“路线图”。根据《决定》,全市未来将重点从六个方面着手,通过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让腐败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廉洁程度显著提升,并成为与经济特区地位和作用相适应的廉洁城市。

  记者了解到,今年,深圳市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第一个提出“廉洁城市”目标,并将其作为目标任务明确纳入深圳“十二五”规划中。根据刚刚公布的《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决定》,建立廉洁城市将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为重点。记者看到,该《决定》也提出了全市建设廉洁城市的总体目标,即法治健全完备,政府廉洁高效,市场规范有序,社会文明和谐。《决定》要求,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腐败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成为与深圳经济特区地位和作用相适应的廉洁城市。

  该《决定》勾勒出的廉洁城市规划“路线图”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建设,加强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以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政策扫描

  严查腐败案件“不留情”

  《决定》认为,严厉惩治腐败,必须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包括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阻碍改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案件,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案件,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以及顶风违纪的各类典型案件。

  建立述职述廉制度

  在廉政监督方面,《决定》提出,将完善全市党政正职监督制度,并制定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述职和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市直各部门、各区党政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述职述廉制度。同时,推行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决定》提出将完善诫勉谈话制度,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常“打招呼”提醒。

  建立网络平台 畅通举报渠道

  《决定》提出,考虑建立网络问政工作机制和平台,畅通网络举报和受理渠道,完善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保护和激励制度。

  建立诚信信息共享平台

  《决定》提出, 要统筹协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快诚信立法。加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信工作,建立统一的诚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不诚信的“黑名单”制度。其中,还特别提到规范中介和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健全对信用等级的评价机制,定期公布企业信用评级。

  作者:阮晓光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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