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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官员:买方需求是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主因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8月08日19:08
  新华网北京8月8日电 

  打一场反拐“人民战争”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谈打击防范拐卖儿童犯罪

  记者邹伟

  近期,公安部连续破获“2·21”“6·8”两起近年来罕见的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截至目前已解救被拐儿童104名,数百名“人贩子”落入法网。反拐,这个由来已久的话题,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当前的拐卖犯罪形势如何?拐卖犯罪为何屡打不绝?打拐工作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怎样才能铲除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就以上问题,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打击犯罪用“雷霆手段”,呵护孩子有“菩萨心肠”

  问:在“2·21”“6·8”两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中,被解救出来的孩子得到了怎样的安置?

  答:这些被解救的被拐儿童都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公安民警的悉心照料,不少警察妈妈还给一些嗷嗷待哺的婴儿喂奶,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孩子们已被陆续送往当地福利院妥善安置,其中有一些患病的儿童也得到了及时救治。

  被拐儿童安置是一个两难问题。以前,考虑到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对于暂未找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一些地方的做法是责令买主继续抚养,并告知其不得虐待、转卖,找到其亲生父母后无条件解救。现在,从这两起专案开始,公安部要求对查明的被拐儿童一律解救,全部送往福利院妥善安置,不得由买主继续抚养。

  在福利院的安置时间不宜过长,回归家庭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长期查找不到身源的被拐儿童,公安部正在同民政部协商修改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国内收养。如果办理收养后,又找到了孩子的亲生父母,就可以解除收养关系,让孩子回到亲生父母的怀抱。

  问:当前拐卖儿童犯罪呈现出哪些特点?公安机关有哪些应对措施?

  答:当前,拐卖犯罪的突出特点是跨区域流窜作案,涉及拐、骗、转、运、销等多个环节,特别是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拐卖犯罪的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2·21”“6·8”两起特大拐卖儿童案都具备这些典型特征。

  这两起案件是近年来打击拐卖犯罪最为成功的战例。我们总结了三方面的经验:一是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多次作出批示,亲自部署指挥侦破工作。二是各地区、各警种、各部门始终坚持打“合成战”,各地公安机关统一步调,协同作战,同时,民政、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安置被解救出来的孩子。三是要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投入打击解救工作,把对犯罪分子的恨和对孩子的爱贯穿案件侦破的全过程,打击犯罪要用“雷霆手段”,呵护孩子要有“菩萨心肠”。

  当今世界跨国拐卖犯罪形势严峻,这次的“6·8”专案就涉及中国、越南跨国拐卖犯罪。公安部通过湄公河次区域反拐进程等多边和双边警务合作机制,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等渠道,与相关国家警方开展案件侦办合作和情报信息交流,联手打击跨国拐卖犯罪。我国于2009年加入了联合国打击贩运人口议定书,和缅甸、越南先后签署了政府间的打拐协定。我国公安机关还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国际移民组织等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买方需求是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主因

  问:公安机关的打拐工作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答:我们的打拐工作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拐卖犯罪分子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相互之间往往单线联系,抓捕、解救、调查取证难度大。二是人贩子结伙作案,团伙成员多,需要投入的警力、经费多,办案周期长。三是犯罪行为隐蔽,发现线索难。被拐儿童缺乏报案的意识和能力,买主和人贩子也不会声张,犯罪行为难以被群众和公安机关发现。

  问:为什么我国的拐卖犯罪屡打不绝?

  答:拐卖犯罪的成因十分复杂,既有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也有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漠等方面的原因,短期内难以根除。打拐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具体而言,一是一些地方农村地区“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儿女双全”等封建思想和错误观念根深蒂固,形成了需求旺盛的买方需求,这是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根本原因。

  二是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存在漏洞,人贩子有大量可乘之机。比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托、入学难,无人照看,给人贩子下手的机会。

  三是群众反拐防拐意识淡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滞后。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对介绍、收买儿童现象习以为常,认为是积德、做善事,不认为是违法犯罪。很多家长缺乏防拐意识,没有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孩子被拐后追悔莫及。

  为了打击买方,公安机关将对查明的被拐儿童一律解救,全部送往福利院妥善安置,不得由买主继续抚养。这就是通过让买主“人财两空”,表明公安机关对收买被拐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政策,逐步压缩和消除买方需求。

  推动反拐“人民战争” 铲除滋生犯罪土壤

  问:为提高打拐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公安机关有哪些新机制、新做法?

  答:根据当前的拐卖犯罪形势和特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09年以来,公安部推出了一系列打拐新机制。

  比如,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制”。“一长”就是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担任专案组长,“三包”就是专案组长要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儿童、安抚被害人家庭工作全程负责到底。

  从今年6月起,在全国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打破警种界限和常规做法,调动一切警务资源,快速查找失踪儿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下达处警指令要快;治安、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街面执勤力量出警动作要快;路口路面的查控堵截措施落实要快;刑侦部门立案开展侦查要快。

  为了查找解救更多失踪、被拐儿童,回应群众的新期待,全国公安机关从2011年6月1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对实有人口中来历不明、疑似被拐人员一律采集DNA信息输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问:单靠打击,无法从根本上遏制拐卖犯罪,今后将如何全面强化反拐工作?

  答:确实如此,反拐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携手合作、共同应对,开展综合治理。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成立了由公安部、民政部等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反拐工作。

  计划实施以来,初步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反拐工作格局。比如,2009年以来,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都对各地反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社会治安综治考评。2010年,公安部分别与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国妇联建立了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妇女儿童信息通报核查机制。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全面抓好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宣传、防范、打击、救助、国际合作等反拐工作,在全社会的积极支持、共同参与下,逐步消除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力争尽快夺取反拐斗争的最后胜利,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问:当前,民间反拐的热情高涨,请谈谈如何发动群众参与反拐工作?

  答:打拐反拐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今后公安机关将继续通过刊播新闻、公益广告、警情提示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打拐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反拐意识。同时,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专业打拐警力与民间反拐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微博、QQ等互联网平台,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打拐“人民战争”,织就天罗地网,让“人贩子”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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