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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村5村官集体违法 骗取土地征用补偿获刑

来源:检察日报
2011年08月09日08:03

  本报讯(通讯员范宝华)经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章宝富、郦国富、唐卸苟、黄立中、杨金有、陈锡贵6人近日分别被该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十二年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令人意外的是,他们来自同一个村,其中4人分别是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和出纳,另外两人中,一人是前任村党支部书记,一人是苗木专业户。在国道外迁利益面前,他们都“倒下”了。

  2008年10月,兰溪市上华街道夏家村党支部书记章宝富、前任村党支部书记唐卸苟、出纳黄立中得知,330国道外迁工程将通过本村,三人合谋租田种树,以图征用赔偿。因三人都不懂如何种树,就叫来苗木专业户陈锡贵入股。

  说干就干,他们买来5000多株红豆杉和4000多株桂花树,种到租来的田里,共支出了4.2万元。考虑到章宝富是村党支部书记,以后拿赔偿款还要靠他去走关系,众人就没让章宝富拿钱,但算出资一股。

  2009年2月,兰溪成立330国道兰溪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同年3月,郑旭斌(已判刑)被派到上华街道负责该工程地面附着物清点补偿工作。按实际清点的苗木核算,章宝富等人拼股种植的苗木可以获赔20余万元,但在章宝富等人要求下,郑旭斌将该笔补偿款虚增到50余万元,共虚增了27.18万元。补偿款到位后,章宝富按原先约定,将其中6.2万元补偿款送给郑旭斌。余款中,章宝富分得12万元,其中8万元是分红,另外4万元用于走关系,唐卸苟、黄立中、陈锡贵每人分得9.4万余元,其余用于支付其他开支。

  此外,村主任郦国富等人还利用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吞国道外迁土地征用补偿款。

  2010年11月23日,兰溪市检察院以贪污罪对章宝富等6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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