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沈阳8月9日消息(记者郭威)目前,沈阳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专项行动。市民若发现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查实的举报线索当事人予以奖励。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市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仿真枪等各类枪支、弹药。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携带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邮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严禁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
据了解,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规劝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自首并将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上交公安机关。
作者: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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