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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两县试水拟提干部公示财产 全县百姓可监督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夏丽霞 计翀
2011年08月09日14:38

  “哇!妻子、孩子、房子、车子、票子都公布了!”昨天,看到县政府大楼贴出的拟提拔副科级干部的家庭财产公示,到县政府办事的庐江县庐城镇居民何晓平连连感叹:“想不到,真是想不到!”

  记者昨天从安徽省庐江县纪委获悉,当地刚刚出台新规,要求拟提拔的副科级干部须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向社会公示。而此前,青阳县已规定拟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要公示家庭财产。至此,被誉为“防腐良方”的拟提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已在我省两县悄然破冰。

  记者注意到,两县的财产公示制度都是从新提拔干部开始“试水”。今年4月,青阳县率先出台《青阳县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8月初,《庐江县拟任副科级干部财产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发布。两县均要求拟提任科级的领导干部,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收入、房产、私家车等拥有情况,以及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情况,并通过县委、县政府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

  “干部公示财产,老百姓可以监督到。”庐江县纪委常委孙虹称,此举是把好用人廉洁关的有效手段。在公示期间,纪委等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等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对财产申报弄虚作假的,一旦查实,将由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组织人事部门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对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依纪依法及时处理。

  目前,青阳、庐江两县已有20多位拟提拔干部“晒”出了自己的财产。“我年收入3万元左右,一套房产,公示并没有太多顾虑。”青阳县信访局局长赵云生是该县首批公示财产的干部之一,他说,这项改革他完全支持,这是监督干部的有力方式。

  “财产公示还处在摸索阶段。”作为全省第一个“吃螃蟹”进行干部财产公示的县,青阳县纪委办公室主任卢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示效果目前还很难说,但哪怕就是一小步,也是突破和进步。

  新安晚报 夏丽霞 计翀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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