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纷纷“爆粗口”提高粉丝关注度律师提醒轻则罚款重则触刑 微博变骂场法律有底线
日前,曾在影片《夜宴》中担任章子怡“裸替”的演员邵小珊,在网上连续爆粗,炮轰中国间谍。倪萍入选“共和国脊梁”,李承鹏发微博称其“得了颈椎病”。因《中国达人秀》节目中的点评风格被同济大学教授张生尖锐指责,周立波在微博上大秀“海派粗口”。
近来,名人之间的“骂战”已多次出现,微博成了某些名人泄私愤、相互诽谤和爆粗的“公共厕所”!
核心事实
名人纷纷“动粗”
今年7月初,主持人倪萍获得“共和国脊梁十大卓越人物”的称号,遭到媒体人李承鹏的强烈质疑。李承鹏在微博中毫不客气地向倪萍开炮,“听说倪萍姐姐荣获‘共和国脊梁’,我承认,倪萍姐姐确实是共和国脊梁,只是得了颈椎病。”
7月12日,同济大学教授张生发表文章,对周立波在《中国达人秀》中的点评风格作出批评。周立波在微博上愤怒回应:“我印象中同济好像不出藏獒的嘛”,将张生比喻为狗。周立波后又再发微博:“骂你都嫌口脏,但你命真好!有幸成为周立波口中的半口脓痰!”
2010年国内名人“经典微骂”事件
1、导演高群书在微博上怒斥演员耍大牌,并骂其是"二×"。还大骂抨击自己电影的网友"玛勒戈壁的"。
2、演员郝蕾在微博上连续发布了多篇辱骂河南人的帖子。
3、国奥队门将王大雷在微博上将球迷称作是"一群狗"以及"SB"。
4、周立波发表"网络公厕论":"网络是一个泄'私粪'的地方,当'私粪'达到一定量的时候,就会变成'公粪',那么,网络也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公共厕所!"
5、冯小刚因不满金马奖未把"影后"桂冠颁给自己老婆徐帆,骂完评委,又骂观众。
观点碰撞
名人乐此不疲地在网上开骂、揭人隐私,一些极粗俗甚至龌龊的内容居然能长久地挂在网站上,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其实仔细想想,这的确算得上是多方都获益的事。
获益
博人眼球名人不怕出"丑"
谈及微博,央视著名主持人张绍刚说,名人喜欢发微博以及在微博上揭人隐私,相互对骂,就是因为微博足够方便,随手就发,而且这种方式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取极大的关注。而且对于想博人眼球的人来说,微博上的惊人之语能让他迅速成名。
张绍刚解释,在传播学中有一个词叫做"丑闻现象",是说某个人经丑闻的曝光而短时间内被好多人知道,从而"成名",拥有了较高的关注度。此后,这个名人老出来,就不断会有关于他的其他信息来替代最初的那个"丑闻",人们也开始关注他的"新闻"。最后,人们记住了这个名人,而忘记了当初是什么事让他"成名"的。
因此,名人大多不必担心微博的惊人之语给他带来的负面影响。随着时间流逝,那很快就会成为"浮云",被人们遗忘。
获益
粉丝助阵网站赢点击率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显示,微博在中国网民中的使用率从去年底的13.8%大幅增长到40.2%,成为用户增速最快的互联网应用模式。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微博用户已增至1.95亿,超越网络论坛成为中国第二大舆情源头。
由此可见,谁抢占微博,谁就更具影响力,更有“话语权”。名人们纷纷开博,并在微博中“语不惊人死不休”,也让自己越骂越火。比如,周立波7月12日发表的微博两天内就被转发1.6万多次,虽有"海派脏口"之嫌,但名气又赚足了。
同时,网站也在众多的"骂战"中获利。名人在微博中“名言不忌”,必将招来海量粉丝的围观和助阵。网站点击率暴增,赢利自然丰厚。
所以就不难理解,看着名人在自己的网站上大放厥词,相互辱骂、造谣中伤,却没有一家网站表示反对,哪怕是公开劝说,而是大有"我正在城楼观山景"的气度神闲。难怪有网友戏称“八卦就是生产力”了!
受损
网络骂场害了年轻粉丝
至于"粉丝",一来可借微博和自己的偶像靠得更近,而且当偶像大放厥词时,也可为其摇旗呐喊,或者索性跟着开骂。事实上,每次名人展开隔空骂战时,双方背后都有一支声势浩大的"粉丝"骂阵。
再者,即使不加入战争,也可冷眼旁观,了解不少好玩的事。试想如果没有演员李念与地产大老任志强微博"死扛",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原来《蜗居》中那个"海藻"的未婚夫是个大富商。
随便打开网页浏览,在微博中脏字不断的名人随处可见,当名人骂得痛快淋漓之时,是否想过:有人将是骂战的最终受害者?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底,中国青少年网民规模已经达到1.95亿人,其中74%的青少年使用手机上网。而微博这种形式也已受到很多青少年的关注,有些孩子已成为"微博控"。有媒体报道,在新浪、腾讯等微博平台,学生正成为主要人群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心理学博士辛志勇曾分析说,中学生心智尚未成熟。面对信息量丰富、形式新颖的微博时,更易陷入其中,难以自拔。而很多青少年又都崇拜名人,甚至是模仿名人,当名人们频频抛出那些不堪入目的语句时,又会给这些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微博不是名人们的"私家厕所",更不能将其建成大家泄私愤、相互谩骂、造谣中伤的"公共厕所",否则,微博的前景将令人担忧。
律师提醒
骂人者:损人名誉是侵权
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彦律师认为,微博谩骂的底线就是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
如果谩骂者的行为损害了被骂者的公众形象和人格尊严,被骂者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侵权责任,甚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另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网站:接到“投诉”需删帖
孙彦律师表示,网站应对微博的内容进行监管,这是网站的法定义务。如果网站没有履行监管责任,会被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会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甚者被责令关闭网站。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骂者有权要求网站删除帖子。如果网站接到“投诉”后,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得承担侵权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