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艳萍)因索要2000元工资未果,放火报复老板岳父家的庄卫成,经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5日被该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去年3月19日,家住伊春市带岭区铁南社区的赵某家半夜突然起火,殃及邻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因无任何线索,该案始终未能破案。今年4月的一天,带岭区检察院驻育西检察联络室干警深入街道走访时,获悉一条线索:外地青年庄卫成曾在赵某女婿丁某家打过工,因索要欠薪一事与丁某发生过纠纷,赵某家发生火灾后庄卫成再未向丁某索要过工资。该检察联络室立即将线索提供给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过多方走访调查,认定庄卫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立案侦查,并于7月上旬将躲在外地的庄卫成抓获。经审讯,庄卫成交代了作案的全过程。
18岁的庄卫成家住绥化市区,案发前给朗乡汽车修配厂业主丁某当修理工,丁某欠其2000元工资,庄卫成一直索要未果,遂产生报复心理。去年3月18日,庄卫成乘火车来到距朗乡很远的带岭区,次日凌晨将赵某家的木棚点燃,然后乘坐当晚火车返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