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11日电(记者康淼)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为应对物价上涨给城乡困难群众带来的生活困难问题,福建省积极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
据福建省财政厅介绍,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副食品价格上涨而降低,今年第一季度,福建省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价格临时补贴的标准是: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此次补贴按季度一次性发放,惠及福建省约112万名城乡困难群众。
福建省财政厅表示,在今年第一季度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基础上,福建省还要求各地至少按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2元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水平。从今年1月开始,逐月落实到位。
福建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将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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