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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公开执法细则 让8万职工有住房公积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8月11日21:49
  中新网宜宾8月11日电(徐伟)8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政府获悉:《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日前在当地网站上征集网友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公开“晒”出执法细则。宜宾市此举旨在征集民意,尽快正式出台该执法办法,让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尽快为近8万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让居者有其屋是当地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截至目前,宜宾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75.39%。建制人数达到231024人,但部分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近8万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当地职能部门具有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权力,但宜宾却没有出台具体化的行政执法实施办法。

  此次网上晒意见的《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公布了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行政执法范围、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处罚标准等细则,拟对当地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实施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该执法办法明确提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期满仍不缴交的,由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宜宾网友“卖声天下”看后十分欣慰,他告诉记者,此举有望解决久拖不决的处罚难、企业有意逃避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行为,希望此执法办法能“晒”出诚意、“晒”出威信。此外,他认为一些处罚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要补充加入加大执法宣传等内容,让更多的职工拥有住房公积金,借助这一惠民政策早日拥有“新”家。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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