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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新解释或改变为“房”而婚的择偶观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8月14日19:58
  中新社长沙8月14日电(刘柱)随着中国“80后”一代进入结婚峰值期,加之高房价的“推波助澜”,嫁给“有房一族”成为不少内地女孩择偶的现实“金标准”。但中国最高法院最新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或将改变她们为“房”而婚的择偶观。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买的房,另一方无权分割”、“公婆买房,儿媳没份!”……不过数天,围绕房子归属权的新司法解释在中国内地引来不少争议。争议源头归结为两条:房子若是父母出资,若离婚,谁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婚前买的房,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网友“迷路小曦”在微博上说,“被房子挤压得变了形的婚恋观,留下喘息机会:从今天起,不再为房子而结婚,让我们重新回到只是为了爱的那份纯真。”

  有舆论认为,新婚姻法保护了婚姻中处于传统强势地位的男方,是男人的“福音”。但这一观点也“惹恼”了不少女性。网友“清颜水木”说:“哪个没房子的女人还敢生孩子啊?刚生孩子男人出轨,那不得抱着孩子睡大街啊!”

  这个周末,长沙各大婚姻中介所相亲男女依旧如潮。但记者发现,“有房”甚是“房产若干”的征婚男士悄然“失色”,女士们更青睐于那些高学历、海归派等具有软实力象征的潜力股男士。

  在一外贸公司上班的谭军说,找个情投意合的潜力股,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才踏实。更多受访的年轻人表示,新婚姻法让女性看清“男人不靠谱,靠自己才是王道”,表现出“嫁富二代不如嫁给潜力股”的择偶新变化。

  长沙五一路一家婚介所的婚恋咨询员何倩告诉中新社记者,婚介行业也在关注婚姻法解释的新变化,为引导青年男女配型成功会推出更多个性化服务,不再简单注重房子等“硬实力”。“房子虽重要,但牢靠的婚姻还得依靠双方的感情”,何倩也认为,“估计在短时间内还是难以改变为房而婚的心结,多数女人还是希望有一个稳定的栖息之地生儿育女。”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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