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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集团回应建豪华别墅质疑:拿地时间搞不清楚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1年08月15日05:12

  绿地集团回应建豪华别墅质疑

  绿地集团称具体拿地时间搞不清楚,另外,收购协议也属于公司商业机密,不便对外公布

  ■本报记者 王松才

  绿地集团在河南新乡建大规模豪华别墅项目“绿地迪亚庄园”一事由本报率先报道,也引起各方关注。一位地方国土部门官员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国家出台别墅禁令数年后,作为一家知名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绿地集团还能建起占地300余亩、近200套的豪华独栋别墅,其背后存在的问题令人深思。

  近日,别墅的开发商——绿地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新乡隆基新上海置业有限公司高层许先生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对其涉嫌违规建设别墅一事做出回应。

  绿地:绝不做违规之事

  新乡隆基新上海公司高层许先生告诉本报记者:“我们这块地是2007年10月份从别人手里买过来的,我们当初收购了这家公司(原新乡隆基公司)包括这块土地,在收购之前,公司曾对该地块作过翔实的调查,认为是没有问题的。当时来看这块地的还是集团总部的人。”许先生告诉本报记者,绿地集团在收购原新乡隆基公司之前,曾对包括土地、文件等各方面的关键材料作了详细验证,确认这块土地是合法合规的。

  依据本报记者从开发商和新乡市规划部门获得的信息,绿地迪亚庄园为同一个地块,项目分为南区和北区,其中北区为高层和多层建筑,项目容积率为1.516;而南区主要为别墅区,容积率仅为0.50,而南北区项目整体容积率为1.00。

  有业内人士指出,很多开发商如果按照报批的容积率是建不了别墅的,但其变通手法一般是在一个地块中拿出一部分土地多建造几栋高层住宅,其余土地建低密度别墅,通过疏密结合从而既满足了政府规定的整体容积率要求,同时又建成了别墅。开发商在局部容积率上做文章建别墅,已是司空见惯。

  对此,许先生回应称:“可能有企业是这么做的,但我们没这么做过。绿地集团是一家全国性的大公司,违法违规的事情绝对不会去做,我们一直都是在做政府想做(符合政策导向)的事,一直在做政策允许做的事情,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把价值最大化。我们不是刻意违反国家政策去建独栋别墅。”

  政府: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对于绿地集团在新乡建设豪华独栋别墅一事,新乡市规划局田局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说,原先新乡一直没有高端住宅项目,新乡也想借助绿地入驻提升城市形象。

  “你说百万人口的新乡市连个别墅都没有,比如说我们招商引资,就涉及到招商环境的问题,别人一看你连个别墅都没有,会认为你环境不行。包括高端人才他们都有对别墅的需求,没有别墅也会影响这些人才的引进,会影响到地方的发展。地方政府也很纠结。”

  田局长还曾对本报记者表示:“我觉得你们该怎么写(报道)就怎么写,到时候我们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那么,新乡市规划部门对绿地集团究竟将进行何种处罚呢?

  “现在我们还没有处罚呢,具体怎么处罚我们规划部门还没有定下来,回头再说吧。”近日,新乡市规划局田局长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回应称。

  新乡市规划局办公室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处理这个事情需要有一个过程,我们按规定得依据程序一步步往下走,到底是需要国土部门还是规划部门来处罚,还是谁(处罚)在先、谁(处罚)在后?等我们把这个事情了解清楚以后,再来做这个工作。你留个电话,到时我跟你打电话再说这个事。”

  但截至发稿时,本报记者仍未收到新乡市规划局方面的回复。

  拿地成机密

  绿地称拿到时间也搞不清

  早在2003年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就下发了《关于清理各类园区土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继续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此后,国家有关部门又多次重申停止别墅项目供地。

  前述的地方国土部门官员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2003年2月18日起,国家有关部门就正式发文要求停止别墅类土地供应,此后国家又三令五申强调停止别墅用地审批。“也就是说,从2003年2月18日以后,国土部门就不能再给市场供应别墅类项目用地。如果说这之后还有人能拿到用来建别墅的土地,那么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就涉嫌违规。”

  新乡隆基新上海公司有关人士之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透露说,大约是2003年年中,原新乡隆基房地产公司拿到现在的这块土地,后来,绿地集团从其手中将该地块买下来,并建成了现在的绿地迪亚庄园项目。

  按照许先生的说法,绿地集团收购新乡隆基公司及该土地的时间是2007年,那么,原新乡隆基公司究竟是什么时间取得的该地块呢?

  “这块地比较特殊,原本是属于新乡市新乡县的土地,后来由于行政区划调整,这块地被划为新乡市区。具体隆基公司最早什么时间拿的地,我们可以联系集团公司核实一下拿地时间,将如实告知媒体。”许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当时绿地收购该地块时,曾签有收购协议,里面的拿地时间等细节问题应该会在协议中有所体现,但这个协议一直保持在集团总部,“我们这儿没有这个收购协议,等请示一下集团总部后看能否传来给媒体看一下。”

  在请示过绿地集团总部后,新乡隆基新上海公司回复本报记者称:“具体的拿地时间我们集团总部也搞不清楚了;另外,收购协议属于公司商业机密,不便于对外公布。”

(责任编辑:U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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