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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障房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执行黑名单制度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1年08月15日06:55

  1至7月沪保障房新开工及筹措面积866万平方米,工程管理仍存在不规范行为

  申城保障房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记者 钟 晖 晨报讯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昨天透露,为贯彻“每一平方米质量始终受控”要求,上海保障房安全质量监管将坚决执行“黑名单”制度。截止7月,今年上海保障房新开工及筹措面积达866万平方米。工程竣工验收前,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各方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长期接受社会监督,落实终身责任制。

  今年下半年,全市保障性安居房有约750万平方米集中开工建设。根据今年上半年的质量检查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比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不过仍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给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一定风险隐患,其中包括:已开工建设的部分项目存在先建楼后开挖地下车库的情况,且基坑边上的住宅楼大都不设置地下室。而一些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针对工程建造过程中的重大风险源和质量通病,也没有提出针对性的技术控制措施。

  为切实完善建设质量,管理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施保修,并加快推行物业保修金或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等制度。

  市安质监总站有关负责人透露,在保障房材料质量控制方面,推行现场建筑材料监理平行检测机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等质量,实行企业自检、监理平行检验和政府监督抽检。平行检验由监理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实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平行检验的数量不低于正常检验数量的30%,政府监督检验数量不低于正常检验数量的5%。

  此外,保障房建设时,要有质量管理。交房后,也要有质量担保。保障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是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项目部具有现场专业管理能力。

  [名词解释]

  “黑名单”制度

  所谓“黑名单”制度,就是将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企业、建材企业和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上的建设工程企业,1年内限制企业承接任务和资质升级、增项,建设单位3年内限制或禁止承担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作者:钟晖 (来源:新闻晨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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