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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幼儿园内被爆裂灯管划伤 送医缝针未问家长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8月16日04:26
  本报讯 (记者雷军)8月9日下午,南苑幼儿艺术培训中心(后称幼儿园)大班生小林(化名)刚走进教室,突然被头顶爆裂的灯管砸中,额头血流不止。随后,代班老师将其送往医院,在未联系家长的情况下,小林被缝5针。昨天,担心儿子毁容的家长杨先生再次找到幼儿园,要求园方作出解释。

  小林今年6岁,安徽人,随同来京打工的父母一起居住在位于丰台区南苑街道的一处出租屋里。昨天,他额头仍然被纱布缠裹,没有拆线,一个劲叫疼。据他回忆,9日下午快放学的时候,他从厕所出来走进教室,突然有玻璃砸在头上,额头流血。

  随后,代班老师贾某将小林带到附近的南苑医院,眼科大夫张医生接诊。在当时的病历单上,医生诊断小林“额部皮肤裂伤,有一个纵形伤口,长约3cm,深及表皮”。治疗方式则为缝针,并注明“术后有疤痕,影响美观”。病历上签字为贾某,医生随后给小林额头缝了5针并包扎。

  小林的父亲杨先生始终不理解幼儿园对此事的处理过程。当天下午4点左右,他去幼儿园接儿子,听其他家长说儿子去了医院,当即与园长取得联系,“我问儿子伤得重不重,怎么治疗,他们都不说,只让我在学校等着。”

  感觉不对劲的杨先生随后赶往医院,看到的是已经被缝了5针的儿子,他十分气愤,“额头3cm的伤口,明知道会毁容,为什么不经过家长同意就缝针?”他称,采用其他的治疗方法,或者送往更先进的医院,也许都能减轻裂伤对儿子容貌的影响。

  幼儿园园长杨女士表示,小林是被爆裂的灯管划伤,“另一个小朋友往上扔一个胶带,把灯管打碎了。”

  杨女士承认缝针时家长不知情,她表示,缝针是恢复最快的治疗方法,当时没有考虑太多,“我们也是为了尽快解除孩子的痛苦”。事故发生后,幼儿园方承担了医药费,并提出给予杨家3000元赔偿,包括1000元营养费和2000元整容费。杨先生认为,园方应该将儿子带去正规的整容医院治疗,并补偿相关损失。昨天下午,南苑街道红房子社区居委会出面调解,但双方未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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