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社交圈里是清一色的煤矿老板"
湖南省郴州市煤炭局原局长曾宪明现身说法称这样的畸形人际关系是他腐败的温床
忏悔人:曾宪明
原任职务:湖南省郴州市煤炭局局长、党组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玩忽职守罪
判决结果:2010年9月6日,郴州市中级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曾宪明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财产20万元。
犯罪事实:曾宪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物百余次共计290万元。同时,曾宪明还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
新闻背景:这是日前曾宪明在湖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作的现身说法。
第一次就收下了6000元的大红包
2000年春节,某煤矿的黄老板为感谢我对其煤矿事故的较轻处罚,以拜年的名义送给我6000元现金。这是我第一次收这么大的红包,事后我也曾感到不安,过了几个月发现没有什么“风吹草动”,心里平静了许多。我寻思这收钱是“一对一”的背后交易,自己确实关照了他,他也是“真心实意”送的,而自己又确实“贫寒”需要钱。这样一想,我的心里就坦然了。
看到帮别人办事有回报,权力也是一种资源,我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凡是给煤矿老板办事,我都希望得到他们的“感谢”。
因此,在我先后任郴州市煤炭局副局长、安监局副局长、煤炭局局长期间,在煤矿安全生产审批、行政执法、煤矿资源整合等事项中,肆无忌惮地收受煤矿老板送来的“好处费”,一次少则几千元,多则数十万元。先后共有47个煤矿老板送过钱给我,其中一个老板先后7次共送给我106万元,我全都收下了。
为了捞取钱财,将非法煤矿整合成风井和副井
任煤炭局长后,我为了捞取政绩和钱财,以发展地方经济、减轻维稳压力和减少煤矿矿主损失为幌子,以所谓“技改”的名义,将大量非法煤矿整合成为风井和副井。而这些风井和副井实际上都有一套单独的生产系统,违法进行开采。
2006年7月,煤炭局执法大队两次对全市的“技改矿”进行检查,发现很多技改矿存在不按设计施工、不按规定期限完成施工、技改施工没有进行验收、非法组织生产等问题。执法大队负责人将这些情况向我作了汇报,我却没有按相关规定指示关闭矿井、撤销设计批复,使这些“技改矿”非法开采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2006年以来,郴州的煤矿年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特别是2009年4月17日,永兴县某煤矿青山背风井由于非法施工、非法生产、违规存放炸药,致使炸药库发生爆炸,造成死亡20人、重伤5人、轻伤1人的重大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85万元。带血的煤炭使多少家庭失去亲人,毁掉了多少幸福的家庭!对这些煤矿事故的发生,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印证了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重大事故背后必有腐败”的断言。
收了好处费就办事,不管是否有悖于法律法规
我1984年从湘潭矿业学院毕业后,来到郴州市煤炭局工作。我从一个农家子弟走上处级领导岗位,是党多年培养和教育的结果,而我却没有好好地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切。深刻反思自己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放松了学习,导致思想防线全面崩溃。我到党校学习,仅仅只是为了休息休息,除此之外,就是和朋友加强联系,和他们在一起吃吃饭,加深感情,课也没听几次,即使去的有数几次也是应付了事。我的法纪观念淡薄,法规考试叫人代替,上级纪委发给我的廉政短信,我看都不看,甚至一笑置之。41岁担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后,我更是基本上不读书、不看报,组织集体理论学习,对我来说也只是走走过场。2005年郴州系列腐败案暴露后,活生生、血淋淋的惨痛教训并没有触及我的灵魂,我照样心存侥幸大搞权钱交易。
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导致贪欲膨胀。对于收受贿赂,我经过了这样一个过程从开始的拒收到后来的来者不拒,从接受煤矿老板的吃请到收受巨额红包礼金。思想上也由最初的警觉、担心发展到后来的麻木、心安理得,最终导致自己对经济利益的积极主动追逐,还认为别人送给我钱是自己人生价值的体现。收了好处费,我就替人办事,也不管请托人请我帮忙办的事是否有悖于法律法规。
交友不慎,导致形成纯经济利益的人际关系。近10年来,我的社交圈里是清一色的煤矿老板,我经常与他们在一起吃吃喝喝,打牌赌博,放纵私欲。那时的我就像“温水里的青蛙”,不知危险反而悠哉乐哉。这样畸形的人际关系是我滋生腐败的温床,是我走上歧路的可怕陷阱。
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贤良且事业心强的妻子,有聪明好学的儿子,父母健在,家庭和睦。可是我的锒铛入狱,身败名裂,不仅给家庭和亲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把他们拖进了痛苦的深渊。因我的事情,年过七旬的父母气得病倒在床,家人直到今年春节才抱病来省城探监。望着父母病弱无力、老泪纵横的面容,妻子那哀怨悲伤、憔悴无奈的目光和写在脸上的精神创伤、心酸苦辣,我心如刀割!
古人说,知耻而后勇。在这里,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不仅是促使自己不断反省和改造,也是警示他人。领导干部要吸取我的教训,千万要谨慎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千万要牢记党和人民的培养和教育,千万要时刻想着亲人的期盼和嘱托,好好珍惜和守护住今天的成功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