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要财,二不害命,还掏出自己的手机让受害人报警
劫持人质后 16岁绑匪向警方"求死"
该嫌疑人患有品行障碍,检察机关以涉嫌绑架罪对其提起公诉
记者 康锦 实习生 陈金凤 孙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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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州市一家银行自助提款大厅内,16岁的犯罪嫌疑人持刀劫持了一名前来办业务的女客户。出人意料的是,这名绑匪一不图财,二不害命,他甚至还掏出自己的手机让受害人赶快报警,“让警察开枪把我击毙!”是这名年轻绑匪的唯一诉求。随着嫌疑人被民警制服,这起僵持了近一个小时的绑架闹剧最终以绑匪的失望而收场。
A
曾被敲诈700元
16岁小伙
“以牙还牙”
5月16日,对于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社会上游荡的陕西青年王兴阳(化名)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天。这天中午,迷恋网络游戏的王兴阳从网吧出来后无事可做,联想起前几天在郑州火车站被人敲诈了700元,心生愤懑的他决定再到火车站附近转转,看能不能找到那几个人。
当他路过一马路时被一名中年妇女借住宿之名揽客。由于话不投机,双方很快争执起来。其间,中年妇女掏出手机叫人,并扬言“砍死你”,王兴阳心生怯意,急忙离开。他来到附近一报停处,声称“有人卖淫还砍人”拨打110报警。
半分钟后,民警打来电话核实具体方位,并表示“马上就到”。但此时王兴阳却打起了退堂鼓:“算啦,不报(警)了,让人砍死算啦!”说完,他匆匆挂断电话。
挂断电话的王兴阳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在原地停了五六分钟,发现没有民警出警,感觉“不被重视”的他越想越气,决定要做点什么报复一下,也让别人“见识见识自己的厉害”。
王兴阳在地摊上买了两把刀和一根警用电棒,并将目标锁定在乔家门与陇海路交叉口附近某银行的ATM大厅,准备寻找目标实施打劫。
B
劫持人质对峙警方 绑匪要求“给我颗子弹”
下午4点15分左右,30岁的孟梅(化名)独自进入大厅取款。感觉机会来了,王兴阳尾随着进入大厅。瞅准孟梅准备取第三笔钱时,王兴阳突然上前卡住对方脖子,并将刀架了上去。
“不要动,配合好点,我不会伤害你。”
“你想干啥?如果要钱,我给你。”
“我不要钱,我只有一个要求,你现在报警,等警察来了用枪打死我。”
绑匪的要求,让孟梅突然一愣:“莫非遇上神经病啦?”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她始料未及。王兴阳让孟梅将现金和银行卡收好,掏出自己的手机让孟梅报警。没等她讲完,王兴阳就抢过手机威胁说:“警察十分钟不到,我就杀人!”
四五分钟后,民警赶到。王兴阳用刀架着孟梅的脖子与警方交涉:“你们用枪打死我吧!不打死我是不会放人的!”
民警劝说他不要冲动,但王兴阳情绪仍然很激动,当有便衣民警准备靠近时,王兴阳就掏出电棒对着孟梅的胳膊、腿进行电击。
直到下午5点左右,瞅准王兴阳将刀换手的空隙,民警突然冲上去,将其制服。
C
犯罪动机让人费解
嫌疑人患有品行障碍
“为什么要劫持别人?”在提审王兴阳时,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郭翠星脑海里一直闪着这样的疑问。“因为我之前被人敲诈了700元,报警时警察也没有出警,就想报复社会。”王兴阳如是说。而当说到为什么要民警打死他时,王兴阳说:“活着没意思。”
这样的犯罪动机着实让人费解。而从看守所人员处,郭翠星获悉,王兴阳行为异常,总是发呆或时哭时笑。“他是否存在精神疾病?”郭翠星一边要求公安机关对王兴阳补充精神病鉴定,一边与王家人取得联系,因为这关系着王兴阳是否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随后其精神病鉴定为:被鉴定人意识清楚,未发现有精神病症状。其临床表现符合“品行障碍”之诊断标准。
鉴于此,办案检察官认为:王兴阳作案时有主观现实动机,作案前有计划,有预谋,对作案后果和法律常识均有认识,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遂以涉嫌绑架罪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