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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来京旅游找女伴游同住 偷财骗色落法网获刑

来源:北京晚报
2011年08月16日17:01

  本报讯(通讯员张志富)谎称要找“伴游”,38岁的杨某骗网友刘女士开房,后趁刘女士不备实施盗窃行为。今天海淀法院透露,被告人杨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罚金3000元。

  杨某系北京人,去年底,他化名马建军在网上发布找“伴游”信息,得到网友刘女士的积极回复。双方讨价还价后约定:刘女士来京“陪伴”杨某3天,杨某付给刘女士“伴游费”2万元并负责往返机票等。

  今年2月5日,刘女士由山东乘飞机来北京“陪伴”杨某,两人在海淀区紫竹院附近的一家私人公寓里开房同住。随后,杨某趁刘女士睡着之后,盗窃刘女士的一部手机、一条白金项链及一个项链坠后离开。经鉴定,上述物品共计价值5785.79元,赃物均未能起获。

  据杨某供述,他告诉刘女士,自己是开公司的,在宾馆里长期包房。为了骗刘女士,他特意办了假身份证,提前找了一个登记不严格的私人公寓开好房。

  杨某称一开始约刘女士过来只是想与其发生关系,然后借机脱身。但他正准备溜走时,发现刘女士的手机和项链都放在桌上,而自己又缺钱,就产生了将东西偷走卖钱的念头,遂将手机和项链偷走,并以23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杨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盗窃罪,是累犯,且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未予退赔,依法从重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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