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常鸣)认为自己的“金利来”商标遭山寨,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今礼来”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为此,金利来公司将商评委诉至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判决驳回金利来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虽然争议商标由文字“今礼来”及其拼音构成,与“金利来”商标读音相近,但是前两个文字“金利”与“今礼”含义与字形完全不同,两商标也无相近的含义,同时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一般不会造成混淆与误认,所以两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据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