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一个月工资是2800元钱,却因迟到1小时被扣了1000元钱,这让工作在长春市长江路附近“春谊快餐店”的林先生十分气愤。
林先生在长江路附近的一家名为春谊快餐店的饭店上班,当时薪水定的是2800元钱,工作时间是从凌晨4时直到晚上8时。据林先生介绍,7月15日清晨,自己上班迟到了一个小时,其间饭店内一名洗碗工在摆弄炉具的时候,将在旁的煮面工烫伤。老板娘以均摊医药费为名,扣除了他当月的1000元钱工资。
此时,林先生觉得,自己去晚了可以正常扣工资,但是煮面工并不是他弄伤的,为什么要他出钱呢?对此,饭店责任人郭先生说,林先生平时经常迟到早退,他是厨师,炉具是他负责的,事发当天是由于他迟到才导致了洗碗工操作不当将煮面工烫伤的。
对于此事,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说,饭店的做法是不合法的,饭店可以有规章制度,对迟到的员工进行处罚,但员工只能承担迟到的责任,至于工人被烫伤,他不应该负责。目前,如果双方协商不了,林先生可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记者 刘诗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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