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养生认证五大条件包括本科学历、高级职称、二级以上医院供职经历等如非法牟利——
专家变"大忽悠"将拿下资格
本市首批251名官方认证养生专家的公布,无疑是给鱼龙混杂的"养生江湖"投下一枚重磅炸弹。在一个个"神医"被媒体捧红后又遭到公众质疑的当下,获得官方认证的养生科普专家又是怎么选出来的?门槛到底有多高?持证上岗的专家队伍中出现"大忽悠"又将如何处理?
就此,记者采访了由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和市卫生局共同成立、负责健康科普专家的遴选及日常管理的市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办公室,以揭开官方认证养生专家的"规则"。据透露,如果专家夸大宣传或非法牟利,都将被取消专家资格。
养生专家
标准
五大条件"过筛子"专业不"偏科"
记者从市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办公室了解到,推出官方认证养生专家,主要是为规范养生市场,引导市民获取科学的健康知识。而养生专家要通过认证,必须具备五大基本条件。
除了专家自身"硬件"要过关,市遴选办还很注重专家库专业的覆盖面。比如,不能选出的专家一多半儿都是一个专业的,最好是"遍地开花"。
因此,首批经官方认证的251名养生专家,共涉及18个专业和学科,整体未出现"偏科"。
条件1:在二级以上医院供职过
没行医资格的"张悟本"混不进来
为将"赤脚医生"、"江湖郎中"挡在门外,养生专家遴选的第一个门槛就是对其单位、专业资格的要求,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级疾控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
●点评:"京城最贵神医"张悟本被媒体曝光为原针织三厂的职工,被奉为"养生教母"、宣称吃活泥鳅治"渐冻人"、要攻克艾滋病的马悦凌,最后被揭根本没有行医资格。
专家表示,以后这样的人再也混不进养生专家的队伍里了。同时,二级以上医院的供职标准,还高标准地保证了专家"正规军"的"出身"。
条件2:须本科和高级职称
文化和职称是对百姓的一个保障
此次遴选要求,申请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点评:随着大家对健康知识的需求日益增长,一些没学历、没受过专业教育的所谓养生专家频频在养生节目上露脸,不少急求养生之道的老百姓被"忽悠"。
今后,养生专家门槛大大提高了,入首批健康科普专家名单的安贞医院高血压科主任医师余振球表示,文化和职称是对百姓的一个保障。
条件3:掌握宣传技巧
变着花样说科普讲白话多举例
入选官方认证养生专家的第三个条件是掌握健康科普宣传技巧,有相关宣传经历。
●点评: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坦言,虽然本市专家很多,正高级医务人员约有3万名,但就科普保健而言,一些专家想做又怕做不好,担心市民听不懂。所以,能把生涩难懂的医学理论给市民说得通俗易懂才算过关。
专家余振球打比方说,给老百姓讲高压怎么降到130,讲得越复杂,老百姓越不理解,可多讲"白话"、多举简单的例子说明。而且,每次科普讲座者都得变着花样说,有这样的水准才可以。
条件4:表达能力强,入得小区上得电视
能讲科普才是"最好的专家"
有较好的表达能力是官方认证养生专家的必备条件。
●点评:遴选出的养生专家要做好上广播、电视或进居民小区与大家"唠唠"养生知识的准备,要不怵镜头,善于表达,提高演讲水平。专家余振球表示,能讲科普的专家才可称为"最好的专家"。
条件5:热爱健康科普
借口繁忙无暇顾及其他不成
入选官方认证养生专家还有个条件是热爱健康科普宣传,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点评:专家表示,虽有满肚子的健康养生知识,却借口日常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其他,这不成。
官方认证养生专家遴选流程
1
专家填写申报表连同推荐资料由单位上报遴选办
2
对报名专家的年龄、性别、教育背景、专业职称、专业特长、科普经历、社会兼职等进行核实
3
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报名者进行投票、遴选出首批专家
4
对专家进行健康传播、媒体沟通技术与技巧等培训
5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市卫生局为首批健康科普专家颁发证书
6
养生专家正式"入库"并向社会公布
养生专家
释疑
咋保证专家人气?
记者注意到,目前不少在电视养生栏目上比较活跃的"人气专家"并未出现在首批官方认证的养生专家名单中。对此,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脸熟的专家可能未提出申请。今后,将根据市民需求,增补专家数量,推出第二批、第三批官方认证专家。
咋监督认证专家?
为了规范持证养生专家的行为,市遴选办对健康科普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家信息反馈制度,对健康科普专家参与健康科普宣传活动进行登记,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有关单位及个人的意见、反映进行记录和核实。
非法牟利咋惩罚?
健康科普专家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专家如果在宣传养生知识时夸大、"忽悠"人或与经营单位合作非法牟利,一经核实,都将被取消专家资格。根据规定,健康科普专家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取消专家资格。
专家被取消官方认证的四种情况
在健康宣传活动中有夸大的、不科学的、损害卫生系统形象的传播行为
擅自以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市卫生局健康科普专家身份从事经营活动,并与经营单位合作牟取非法暴利的行为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市卫生局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任务,影响整个工作进度的行为
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健康科普专家工作的行为
本版文/记者李洁曹姗制图/周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