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物价持续上涨 三亚给城乡居民发下半年物价补贴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8月19日11:14
  中广网海口8月19日消息(记者许云)2011年上半年以来,受节日需求增加、旅游旺季拉动、气候异常和猪肉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三亚市食品价格持续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处于高居不下的态势。三亚市委、市政府决定再次启动物价上涨财政联动补贴机制,给三亚市城乡居民发放物价补贴。本次物价补贴为城乡居民同步进行,补贴标准比上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每人每月发放财政临时补贴50元(提高15元)。补贴时间确定2011年7月—12月(6个月),每人一次性获得临时补贴资金300元,本次发放物价补贴受益群众约56.6万人,共需资金17150万元。

  据统计,今年1月-6月,三亚CPI同比分别上涨5.1%、5.2%、5.5%、5.2%、5.3%和6.5%。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消费品价格来看,上半年基本呈现全面上涨的格局,其中食品类价格涨幅最大,上涨了10.9%。特别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粮食、肉禽及其制品、蛋、水产品等涨幅均超过14%,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压力明显增加,生活质量在一定程度中受到了削弱。与此同时,三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相对全国水平而言处在较高水平,加重了广大农民的生产负担,抵消了农民的收益,农民的收入难于取得实质性的提高。

  据介绍,本次物价补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城镇居民的物价补贴,需要财政补贴资金9423万元,主要缓解31.1万城镇居民因食品价格上涨造成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压力;另一部分是农村居民的农资及种子种苗补贴,需要财政补贴资金7727万元,主要减轻25.5万农村居民因农业生产资料及种子种苗价格上涨而加大的农民生产负担。

  物价补贴的申报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至9月5日,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须于9月5日前以个人或单位按补贴发放渠道申请补贴,逾期不再受理。整个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在9月30日前全部结束。此次物价补贴以上半年已享受此项补贴的城乡居民(不再走申报审核程序,但需做增减调整)为基础,资金发放渠道不变,增减人员按上半年补贴的申报审核程序对口申报。为了确保本次物价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三亚市财政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补贴发放的申请、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进行培训,同时,市纪检、审计、物价、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将加强对发放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近年来,三亚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在经济社会各方面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生活、医疗、就业、就学、养老等民生领域投入,2010年下半年以来针对物价上涨、农资成本提高的实际问题,已多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共计41861.81万元。

  作者:许云
(责任编辑:UN011)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