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折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之难
本刊评论员
相关企业可能的确创造了巨大财富,为当地创造了就业和利税,但这些成绩是在放大环境污染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的。只见其“功”在当代,不管其贻害千秋,实际上是用“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的思维模式在发展经济
近日,我国接连出现与环境污染有关的公共议题,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如云南工业废料铬渣倾倒事件、蓬莱19-3油田溢油事件等等。表面上看,环境污染问题或风险的肇事者虽然是企业,相关责任甚至可以被细化到个别“偶然”懈怠的责任人,但同类事件反复出现,令人不得不好奇:众多个人的、微观层面的“偶然”背后,是否掩藏着“必然”?
简单总结一下,可发现这些涉事者的共同特征。
比如,环境污染事故背后都有一个或若干久已埋下的隐患。铬渣事件中的剧毒工业废料在江边堆放十年之久,还是此次事发,才开始沿江边砌墙。而福佳大化所从事的PX项目本身,就因为环境污染的风险不宜在人口密集地区建设。
再比如,涉事企业或者规模庞大,或者经营绩效很好,得到某些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倾倒铬渣的陆良和平科技公司2009年就已经是“全国产量第一、世界排位第二的维生素K3生产基地”,云南省科技厅和工信委将其列为“科技创新强省项目”和“省级技术中心”支持其“做大做强”。
还比如,从问题出现到“东窗事发”之间存在较长时滞,相关信息未能在地方政府的正式渠道及时公开,反倒是在“谣言”、媒体、网络特别是上级部门的挤压之下,才逐步有真相透露出来。
铬渣倾倒事件中,从当地环保部门接到报案,到网络上爆出该事件后云南省环保厅回应此事,有两个月时间。其间云南环保部门甚至没通知他们在下游的广西、广东的同行。蓬莱溢油事件,也是事发后一个月才有正式渠道的信息公布。
相关企业可能的确创造了巨大财富,为当地创造了就业和利税,但这些成绩是在放大环境污染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的。只见其“功”在当代,不管其贻害千秋,实际上是用“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的思维模式在发展经济。
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中央认识到原有经济发展方式的不可持续性,一再提及加快产业升级、加快转变生产方式,但进展并不尽如人意。通常认为,只是苦于具备增长潜力的新产业方向的缺失,以及具有创新性的先进技术的缺乏。现在看来,最难的恐怕还不是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本身。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通过技术引进、技术模仿和自主创新,中国完全有能力和机会,跳出被锁定在全球分工链条底端的陷阱,沿着分工链条向上走。因此,技术不会成为产业升级的终极瓶颈。
污染事件折射出来的堪忧之处,是少数地方需要企业提供GDP政绩、预算外资金;而企业也需要当地市场份额。
忽视环境风险,固步于已有的高能耗、高污染生产方式,容不下更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恐怕这才是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首先要克服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