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衡水8月22日电(记者 崔志平)河北省武强县公安交警大队22日透露,该县一男子肇事致一人死亡后逃逸,三次找人冒名顶替,终被该大队识破。目前,涉嫌交通肇事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8月13日21时许,该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杨文川、金大为接到110接警中心电话,称在302省道与尚北代村路口有一小型轿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需出警勘查。接报后,大队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立即在现场展开了调查取证,经询问围观群众得知,伤者已被120急救车送往县医院,现场没有小型汽车驾驶人。随后接到医院通知,发生碰撞的妇女(50岁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通过询问目击证人及现场勘查,肇事车为悬挂冀TD6663号牌的桑塔纳3000白色轿车,车身印有“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标识。
在勘查现场即将结束时,一位20岁左右的男子郭某来到现场投案,自称是肇事司机,承认当时是自己开车将妇女撞倒后逃跑。随后事故民警将郭某控制在警车内,经过民警对其初步询问,发现该人的口述与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及勘查结果不符,后郭某承认自己是被其表哥郭某某指使前来顶替的。该大队事故民警随后将郭某某传唤到大队事故询问室进行开导询问,其终于承认,自己是受其好友王某某指使,而王某某现在河北省武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
8月14日上午10时许,大队事故民警正在进行该案的证材梳理时,又有一名男子房某某前来投案,称自己为肇事司机,经过民警在对其进行询问,其本人所述口供与现场情况基本相符,但在询问到当时车上有几个人时,房某某所述与民警掌握的情况出现差错,经干警过走访事故现场周边群众及目击人提供线索,调查取证,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河北省武强县留贯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部经理王某某平时所用车辆,并锁定王某某为肇事者。在调查过程中,肇事者王某某认识到该逃逸案件的严重性,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8月21日18时30分前来投案自首,对其所犯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涉嫌包庇的房某某已移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处理,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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