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昆明8月22日消息 (记者 王茂盛) 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刘维佳同志任中共云南省委委员、常委;免去辛桂梓同志的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委员职务。
经中央组织部同意,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刘维佳同志任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部长;免去辛桂梓同志的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刘维佳同志简历:
刘维佳,男,汉族,一九五五年十月生,山东省龙口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一九八一年五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七0年十二月参加工作。
参加工作后在吉林省辉南县下乡插队,后在吉林省杉松岗煤矿当工人,历任吉林省煤田机械厂团总支书记,吉林省煤田地质公司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吉林省委办公厅机关团委副书记、书记,吉林省委办公厅副处级巡视员、机关党委副书记,永吉县副县长,吉林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海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一九九五年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一九九八年五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主任,同年八月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二00二年任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正司局级);二00三年任农业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二00六年任山西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二00八年任山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2009年1月15日在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补选为山西省副省长。2011年8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任中共云南省委委员、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作者:王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