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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救护队长拒付豪宅装修费 恐吓下属“没得升”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8月23日11:28
  人民网8月2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下月将退休的一名消防处救护总队目,委托下属统筹装修其近2千呎豪宅后,欠下8万元装修费余额,竟恐吓下属若再追债,将使他“没得升”甚至“没得捞”,被廉署控以一项勒索罪,案件昨日开审。庭上更披露,被告妻子曾取出自撰合约,要求事主永久保养其家宅。55岁的被告谭德龙,1982年加入消防处,现正休假,将于今年9月正式退休。

  事主梁赞卿昨于庭上作供时表示,认识被告20多年,曾在旺角救护站一起共事。他闲时喜欢阅读有关装修、设计的书籍,亦会替自己家居装修。2008年5至6月期间,被告要求他介绍师傅装修其位于亚皆老街、面积达1,800多呎的住宅,他初时推却,但被告其后埋怨他“你帮其他同事,又不帮我”,事主遂答允协助。被告表示不信任装修工人,希望透过事主代为支付装修费。事主于是替被告支付了40万元装修费,但被告却只归还32万元,并以“油漆做得不好,栏杆生锈,云石花了”为由,拒绝再付款。

  事主曾数次口头追债,但被告一直以“有的地方未搞”为借口推搪,事主唯有“执手尾”帮忙维修家居,但发现“做极都做不完”。至2009年11月,事主再要求还钱,被告却恐吓他说:“如果你再提,我就令你没得升,有可能令你没得捞。”

  当时事主任职救护队目,该年的评核报告各项表现均为“优”,正申请晋升为消防总队目。虽然事主并非被告的直属下属,但知道被告认识不少“大Sir”,担心影响晋升机会,因此不敢和他正面冲突。2个月后上级告知事主有人投诉他私下兼职装修,其后事主得知投诉者是被告的妻子。事主于是联络他们,被告却责骂他“不好再打电话来骚扰我”而被告妻子则回应:“屋子还有好多工程未做”,暗示事主装修工作尚未完成。 去年一月底,事主偕同2位朋友约被告于九龙城馥苑酒家饮茶,但只有被告妻子赴约。席间被告妻子取出一份文件,上面罗列了12项装修问题,其中房门、计算机桌等是之前从没有向事主提过的,又要求事主签名,要他一世保养其家宅。事主认为非常不合理,拒绝签署。

  被告妻子事后打电话给事主,指需花费10万元才可维修该12项问题,要求他负责。事主为求被告妻子能够撤销对他的投诉,遂协助她再找其他装修师傅报价,奈何当时接近农历新年未能成事。直至去年3月,上司通知事主即将就该投诉展开调查,他有感前途尽毁,认为任何投诉都会影响其晋升机会及工作诚信,“做下去都不开心”决定申请提早退休。案件于9月1日续审。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责任编辑:UN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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