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张万春悔恨自己犯下的罪行,最担心自己被铺后影响上大学的孩子。在潜逃期间他一直打工供养孩子上学。本报记者 邓小卫 摄 |
1996年3月30日凌晨1时许,在西安市莲湖区一工地打工的张某以借被子为由,窜入工地女宿舍,强奸了女工陈某。20分钟后,张某又将一名18岁女工张某某强奸。作案后,张某逃匿。
自公安部“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公安莲湖分局西关派出所刘斌安所长带领民警对张某的家属、亲戚、街坊邻居及同龄人进行了询问、走访,最终在宝鸡市金台区长寿镇太平堡村的一建筑工地地下车库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经突审,张某对自己于15年前强奸两名女工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逃亡途中还涉嫌抢劫杀人(未遂)。2000年4月,张某在一个工地干完活后没拿到工钱,因负案在身,他不敢向老板要钱,便预谋抢劫打工工地附近一商店,他趁店主弯腰取东西时,举起手中的棍子向店主后脑勺砸去,店主被砸后极力反抗,张某见状恼羞成怒,用一把起子向店主连捅了四五下,造成店主杜某重伤,后从店里抢了100元现金、5条香烟逃匿,张某后被宝鸡金台警方上网追逃。
据张某供称,他在逃亡中,只欺骗妻子说犯了事,却死活不说自己犯了什么事,这下不用再隐瞒她和儿子了。“有家不能回的感觉真是太痛苦了,如今说什么都晚了,想做回从前也不可能了,我愿意接受惩罚。”张某长叹一声,后悔地说。 实习记者 王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