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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111套安置房遭瓜分 当地纪委展开调查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8月25日05:01

  据新华社电近日,浙江温州曝出“安置门”,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村民投诉称,该村111套安置房被村干部和代建房公司以成本价瓜分,引起群众不满。目前,永嘉县纪委已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代建公司成本价拿房109套

  新桥村与温州市一江之隔,房价与温州市区中心相差无几。2007年9月,永嘉县政府因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一定比例返回村里部分土地,用于二、三产建设项目和村民住宅安置房。新桥村建第三期安置房都是31层的高档房,共569套。其中237套以成本价出售,包括拆迁安置80套,政策照顾48套,房地产开发公司109套。另有239套以市场价对外出售,剩下93套以市场价卖给建筑公司及用于抵付工程款。

  永嘉县政府2009年发出通知要求,代建单位可以按工程造价3%以内收取代建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但参与代建的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分别以成本价购得66套房和43套房子。对此,时任新桥村委会主任、现任村支书的余乾寿说:“房开以成本价购房,是因为两家房开垫付了不少启动资金,在政策处理过程中也出了不少力,其他村也是这么做的。这个决定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

  据和田房开公司法人代表杨金龙、昌泰房开公司法人代表王启有介绍,两家公司于2007年底前分别垫付1080万元和820万元,两家公司拿到的109套房于2008年、2009年以市场价售出。

  村集体资金流失6000万

  据和田、昌泰房开和新桥村委会签订的协议规定,两家公司支付的购房价是每套35万元。村民认为,房开垫付资金应视同借款,最终获利的是房开公司,吃亏的是村集体经济。

  以昌泰为例,2007年底垫付820万元,以民间借贷月息1%计算,2年利息近200万元,本息约为1020万元。昌泰以35万元/套成本价购得66套房,总计成本2310万元,以当时新桥大厦均价8500元/平方米、每套房平均140平方米计算,售出价达7854万元,利润近4524万元。经计算,和田房开公司进账约1670万元。换言之,新桥村共流失村集体资金约6194万元。

  时任瓯北镇镇长、现任瓯北功能区管委会主任徐孟鹤是当初569套房子分配方案及分配名单的终审人。他说,“当时新桥村上报镇里的安置房分配原则和方案,并没有提到房开公司以成本价购房,我们也不知情”。

  余承界等村民代表说,其实村里搞的村民代表分房会议纪要是有问题的,“他们(指村干部)叫来的人有的不是村民代表,特别是在白纸上(指空白的“村两委会议记录表”)叫我们这些村民代表先签字,内容以后套进去,开会叫大家签个到,每人发100元。”

  该村有关分房方案的“村两委会议记录表”显示,“签名栏”设置在“记录内容栏”之上,这在客观上为“先签名、后写内容”提供了方便。

  两名村领导获奖4套房

  在此次安置门中,新桥村前任村支书葛彩华和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各以成本价购得一套“奖励房”。余乾寿说:“村里考虑到我们任职时间较长,争取三产返回地项目较多,报批比较辛苦,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我们以成本价各享受一套房子。”

  余乾寿提供的相关协议书和会议记录显示,余乾寿“享受”的是200平方米的顶楼套间,葛彩华“享受”的是28层的东南套间。余乾寿的房子市场价200多万元,而他只支付成本价50万元,获利150多万元,葛彩华获利100多万元。此外,他们还在隔壁蔡桥村各获得140平方米成本价房的“奖励”,理由是对该村建安置房有贡献,为之“帮过忙”,分别获利约100万元。

  永嘉县委书记盛秋平透露,有些村民主管理不规范,加上土地和房产资源比较多,给一些私心较重的村干部提供了寻租机会。该县纪委已成立调查组,对违法的进行查处,不该奖励的坚决追回。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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