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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停车收费“新政”被指实质是与民争利

2011年08月26日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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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天大厦楼下停车位取消收费后常被停满,而旁边收费车位却常常空缺

常德市某医院门口也被划线收费,院方称划线范围在医院建筑红线内。.jpg
常德市某医院门口也被划线收费,院方称划线范围在医院建筑红线内


  来源:《法制周报》

  小车停靠一天72.5元,大车145元

  常德停车收费“新政”惹争议

  《法制周报》记者 骆昌红 蒋格伟 文/图

  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常德市城区汽车数量达66838辆而城区停车泊位仅有20406个,车辆与停车泊位之比为3:1,而此比率远高于城市管理理论所要求的区域车辆保有量与停车泊位量的1:1.2的标准。

  5月4日起,常德市中心城区武陵大道海关路口以南的道路车位实行计时收费,分地段3元或5元起价,累计计算收取。此前,常德市财政局、物价局、交警支队、城管局四家单位于4月28日,联合发布收费通告。有常德车主计算,在常德政务中心等地段小车停靠一天累计需缴纳72.5元停车费,而大车则高达145元;更多的质疑来自城区的商铺经营者,“顾客来店消费,不可能还让他们出停车费,现在一个月比原来要多支出四五千元的停车费用。”

  停车收费“新政”实施3个月后,市民对此举仍是褒贬不一。而这一“新政”使常德城区交通堵塞状况明显改善。

  鉴于交通堵塞已成为当前各地面临的“顽疾”,对常德此一“新政”的方方面面,《法制周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每个月多了5000多元开支”

  8月24日上午,常德市政务中心门口。这是市民质疑声比较集中的地方。

  记者在政务中心门口看到,18个画线停车位全部停满。路边的收费指示牌显示,该路段停车为5元/小时,大车翻倍,收费时间从早上7:30到晚上22:00,共14.5个小时,也就是说小车停靠一天将被收取72.5元,而大车将高达145元。

  在政务中心门口,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车主和无车市民。“政府机关门口停车还需收费,有敛财之嫌”,车主彭先生认为,政府机构本来是服务人民的,不应该收取停车费。另外,彭先生还认为,即便是道路两边收费,5元/小时标准也太高,如果办事时间长一点,高昂的停车费很难承受。车主黄先生则认为收费标准不管高低,出台的方式就不对,都没有跟广大市民商量,说收就收了,没有考虑市民的声音。

  但同时两位车主都肯定了此举的积极作用,“交通拥堵明显比以前改善了,由于停车费高昂,现在去哪都比较容易找到停车位。”

  除车主外,对于此次“新政”颇有异议的是城区商铺经营者。排云阁附近的一代天骄酒家,陈姓经理向记者介绍自己酒店的遭遇。陈经理介绍,今年4月份,交警要求在酒店外划出停车位,不划就不能停车,但并未提及画线后将收费,于是酒店方同意了交警的要求。随后交警部门在酒店两边贴着墙根划出了20多个停车位,连大门口都划出了两个车位,并编了号。至5月份突然有相关部门发公告说要收钱,标准为5元/小时。

  “停车位都是紧挨着酒店墙根划出的,明显是在酒店建筑红线范围内,交警在私人地界划个停车位,政府就派人来收费,太不合理了。”陈经理称,此举也引起了顾客很大意见,顾客是来消费的,却还要额外付出10-20元不等的停车费。为了平息顾客意见,酒店最后决定给客户支付停车费。(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一个月光停车费一项就要多支出5000多元。”

  停车位的“确权”之争

  5月4日开始,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正式对紫云天大厦楼下的20个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但紫云天业主认为20个停车位都在大厦的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属于国有资产。6月4日,紫云天业主委员会在武陵区人民法院对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诉讼;6月17日,其又向常德市政府法制办申请撤销常公交通【2011】9号文件;7月30日,距离武陵区法院确定的开庭日期8月3日只剩下三天,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崔某上门要求和解,愿意无条件撤回紫云天大楼前的收费人员,条件是向法院撤回起诉。随后紫云天大厦业委会撤诉,楼下的20个停车位成为整条街唯一没有收费员的停车位。

  对此,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吴小姐解释称划定停车位存在一个“确权”的问题,即确认产权归属,紫云天大厦楼下临街的20个停车位经“确权”证实位于大厦建筑红线范围内,所以最终撤销了在该处的收费。同时吴小姐还表示“确权”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只有紫云天大厦存在失误。

  “收取泊车费实质是‘与民争利’”

  雷志锋成为了第一个站出来公开质疑停车收费“新政”常德市民,他的另一个身份是湖南告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雷志锋犀利地提出,以收费为手段解决拥堵和停车难只是一个“美丽借口”,不仅不可能解决问题,相反因为画一个框框就是一个收费的来源,将为相关部门增加一笔额外不菲的收入。(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8月24日,雷志峰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对停车收费“新政”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几点质疑。

  收取泊车费实质是“与民争利”。雷志峰向记者分析,各类机动车主的负担都已不轻:仅与机动车有关的税种就有购置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等;税费之外,还有诸如通行费、过路过桥费、年检费、交强险等。设置收费门槛的思路,这种思路就像“上路费”或者“出门费”一样荒唐。而且此举,不是引导消费,而是限制消费,违背了政府“为民谋利”的原则。如果是投资建成停车场向使用者收费还是说得过去的,但以政府成立公司的名义,几乎不需任何投资的情况下,在依法属于全民所有的城市道路上,画一个框框就收费的做法,不论是什么样理由,都是一种无本的买卖,说到底都只是“与民争利”。实施泊车费不能解决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雷志锋认为,利用道路泊车收费设想来缓解停车难、提高泊位利用率,存在逻辑错误。

  目前,收费的位置,主要位于中心城区,是停车难问题最为突出的地方。市政府在此路段收停车费是想减少停靠车辆和停放时间,从而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雷志锋认为,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比如车主若拒绝将车停放在画线车位内,而为节省费用停留到画线范围外,势必引起交通混乱,但有限的交警不可能将执法范围扩大到一切巷口、路口甚至任何的小区、单位的出口。此外,雷认为,国内部分一线城市实施咪表收费的方式来管理公共停车,并不成功。相关部门不应该只看到收钱给部门带来的利益好处,而引进一种落后模式。

  创新之举也应做到信息公开

  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常德市城区汽车数量达66838辆,而城区停车泊位仅有20406个,车辆与停车泊位之比为3:1,此数据远高于管理理论所要求1:1.2的标准。(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近年来,如何引导车辆的流向,调节地区间停车需求的差异和改变市民的交通出行方式,缓解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泊位的供需矛盾,成为了各级政府城市管理面临的“顽疾”。

  针对雷志峰的质疑,常德市相关职能部门一一做出回应。据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月3日回复称,在市区启动停车收费工作之前,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组织去外地考察停车收费的管理经验。调查结果为:权衡利弊,停车收费启动对城市交通发展有很大益处。同时,回复还指出停车收费资金开支除支付聘请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用的支出外,其余部分用于停车场的建设,加快城区停车场发展。

  8月24日,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崔经理就停车收费相关问题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

  目前,常德市区招聘了约450名职工对3000多个泊车收费位进行收费。对于部分市民质疑“借机敛财”的质疑,崔经理介绍,公司是在常德政府授权下收费,而且每一分钱收上来的费用都直接汇到市财政局的专用账号上;员工工资再由财政局拨发。事实上,从3个月的实际操作来看,泊车位收上来的钱与员工工资发放勉强持平,不存在敛财之说。崔姓经理坦言,自己也听到了社会上的一些议论,站在一个市民的角度分析,停车收费举措有利有弊,利在于交通疏导了;弊在于,对车主和商铺经营者来说增加了开支。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认为,政府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勇于创新精神可嘉。(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在具体操作中应该考虑市民情感、法律准则。“行政性收费,收费的依据,资金的去向及用途都应该向市民信息公开。”同时还表示,相关职能部门在收费问题上尚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比如:泊车发生车辆被盗或车窗被砸造成财产损失等赔偿责任问题;咪表的操作问题等等。

  24日,记者在常德市政务中心门外的泊车位看到,小车内司机在催促走向车内的一个行人,“赶快上车,已经一个小时了,超过一分钟就得多收5元了”。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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