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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轻判 特侦组最快下周声明上诉“补破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8月28日08:45
  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机要费案更一审26日判决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贪污均无罪,舆情哗然。特侦组认为,判决违背经验法则,形同“司法破网”,最快下周一开会研议补破网,不排除于收判后先声明上诉,后补理由。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郑重表示,更一审对机要费的无罪判决已违背经验法则、论理法则,构成判决违背法令的上诉事由,将提上诉。

  该案更一审的判决一出炉,震惊法界,其中,特侦组最有意见的包括三项,即“机要费案被判决无罪”、“南港案由违背职务收贿罪转为图利罪”,以及“机要费案污点证人陈镇慧被判刑”。

  特侦组内部已提前分工,机要费由检察官张进丰、卢筱筠、蔡鸿仁、陈锡柱研究如何上诉,南港案由检察官杨荣宗、柯宜汾、吴昭莹、郑深元研究如何上诉,检方最快下周一开会讨论,如果时间紧迫,不排除在收判后的法定10天期限内先声明上诉。

  至于陈镇慧因侦查期间自白犯罪,后来导致机要费案案情突破,却仍被依伪造文书罪判刑7月,陈宏达认为,她并无犯罪所得,犯后态度良好,更一审判决却视她与陈水扁、吴淑珍为机要费案伪造文书罪的共犯,且刑度只与扁珍两人的各10月有期徒刑差3个月,不符合罪刑相当的比例原则,考虑协助陈镇慧提起上诉。

  陈宏达说,更一审对机要费的判决与历审落差太大,非关全案从一审的无期徒刑到周五更一审的无罪判决,而是合议庭的判决已违背法令,除不符合社会对常识的认知外,“更令人有突袭式裁判的感觉”。特侦组本于监督审判的职务,必须上诉、纠正。

  据了解,台湾高等法院周五宣判后,书记官加班赶制判决书正本,27日装订成册送达,特侦组已透过管道取得判决全文,即刻起研究判决理由违法之处,并决定尽速上诉。
(责任编辑: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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