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申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将全市范围内的8处城市集中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纳入保护范畴。
水源地污染事件屡屡发生
水是稀缺的自然资源。银川市地处西部干旱地区,年均降水量仅为194.8毫米,而年蒸发量却高达1194毫米,是全国100多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多年来,银川市城市生产生活用水主要来源于地下水,而且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城市供水水源仍需依赖地下水资源。
据了解,银川市地表水资源量仅为8240万立方米,水量、水质较差,分布也不均衡。此外,银川市局部水环境污染严重,虽然目前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开采的承压层水尚未受到污染,但潜层地下水被污染状况却不容乐观。根据勘测,银川市目前划定的南郊、北郊、东郊、南梁、南部、征沙、贺兰等10个水源地,其中永宁第一水源地就因当地企业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已被关停。其他9个水源地水质良好,达标率为100%,但仍有一些企业存在违法凿井、设置排污口等行为,使水源地受到严重威胁。
2006年8月,一单位非法在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水源地上建设加油站,使银川市近百万人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2009年4月,银川市西夏区两家企业擅自在银川市北郊水源地建设并组织生产。这两家企业位于银川市北郊水源地范围内,且均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并组织生产,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构成威胁。接到群众举报后,银川市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责令两家企业关停。就在去年,依然有两家养鸡场在银川市一水源地地表肆意排污,引起社会的关注。
同时,地下水资源也成了一些企事业单位眼中的“肥肉”,据2004年的一份统计显示,银川市区有自备水源机井约507眼。按每眼承压水机井每日开采400吨计,则日开采量约为16万吨,占全市日供水总量的44.4%。银川市单位企业的自备水源机井绝大部分分布在银川市城市规划区内,而且分布过密,尤其在西夏区,自备井密度达到了每平方公里7眼。
加强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
为了将银川市水源地上存在的隐患一一排除,不让污染源钻法律的空子,早在2006年,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就颁布实施了《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07年12月,《银川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油库及其他可能产生污染的工业企业;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输送污水的沟渠及输油管道穿越保护区;禁止从事对区域潜水水质产生污染的大型养殖活动;禁止利用未净化处理的污水灌溉农田。
2008年,银川市启动了饮用水源地勘界、打桩工作,并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油库、工业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下发了搬迁通知。目前所有水源地的勘界、打桩已完成,搬迁工作也在陆续进行中。同时,从2005年到目前,银川市自备井数量从425眼降至362眼。“生命之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保护水源地需全社会合力
近日通过的《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将银川市8处水源地列入保护范围,各水源地都有明确的布井区域以及规定的保护面积。
决定明确规定,各水源地以布井区井群外包线为边界,向外100米范围确定为一级保护区,以一级保护区边界向外50米范围确定为准保护区。已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地不得随意调整,对未经批准占用水源地的建设项目和随意变更饮用水水源地的情况,将严肃查处。
同时,专家建议,饮用水水源地在其补给区范围内必须严格控制各种污染源,尽量不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重大政策,要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维护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源保护的积极性,以确保地下水水质、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城市饮用水安全。增强全社会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保障城市饮用水源的长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