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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身份证和社保卡目前不太可能相互取代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8月30日10:56
  人民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申亚欣)现在发行的社会保障卡的芯片容量成倍于居民身份证,从目前的情况看,一证一卡都是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现在不太可能相互取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今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记者“未来社保卡和身份证有没有融合在一起趋势”的提问时表示说。

  胡晓义表示,2004年施行的《身份证法》,关于居民身份证的登记规定了九个项目,这九个项目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等等这么九个项目。居民身份证法实施七年以来,对于保障公民权利,便利公民合法活动,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胡晓义同时指出,居民身份证本身的功能定位主要是社会管理,它不太可能提供非常广泛的公共服务。比如我刚才提到的九项登记信息,都是固定的信息,不可能登记大量的动态信息。

  另外,《居民身份证法》规定,16岁以下居民不强制领取身份证,16岁以下公民的社会保障需求也需要有一定的载体来支撑它。现在发行的社会保障卡的芯片容量成倍于居民身份证,除了基本信息之外,还记录了大量动态信息,包括每一次缴费、每一次领取待遇、每一次就医的资金支付等等。像发卡比较先行的地区,比如北京市,所有中小学生都有社会保障卡了。所以从目前的情况看,一证一卡都是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现在不太可能相互取代。

  胡晓义表示,今年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障号码就是用公民身份号码。在实际工作当中,和公安部门在居民固定信息方面进行了大量比对工作,同时身份管理系统也通过这样的比对来印证和修正了居民的固定信息。

  作者:申亚欣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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