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30日电(记者席敏)据山东省财政厅29日介绍,今年以来山东省通过多项财政奖励和补贴政策,促进山东生猪养殖业发展,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今年,山东省全面实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按照每头100元的标准,对养殖场(户)饲养能繁母猪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切实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稳定生猪生产,山东省财政为此已紧急下拨资金2.03亿元。
山东省继续实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按照每头补贴48元的标准,各级政府对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给予补贴,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养殖户参保积极性,降低能繁母猪养殖风险。
同时,山东省财政部门筹集资金5670万元,对省内22个生猪大县的96.5万头生猪、16个市的53万头奶牛和5个肉牛大县的22万头肉牛实施良种补贴政策,加快畜牧品种改良步伐,进一步优化畜种结构,提高畜产品品质和效益。筹集资金1.56亿元,对28个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稳定猪肉市场价格。
据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财政部门还支持建立省级猪肉储备制度,共安排资金1500万元,根据“合同管理、全年储备”的要求,按照有关部门与企业签订的省级猪肉储备合同,注入流动资金买断猪肉所有权,山东省政府一旦动用省级猪肉储备,将承储企业依照合同规定,按政府指定价格投放市场。
山东省是我国生猪养殖大省。根据山东省规划,位于这个省的鲁中南生猪生态生产区将成为供应北京、天津、上海和杭州等国内大中城市猪肉产品生产基地,到2015年区域猪肉产量达到218万吨。
作者: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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